招标编号:东正汀招字[2016]003号 开标时间:2016-07-13 所属行业:房屋建筑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长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所属地区:国内 刘氏家庙保护修缮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正汀招字[2016]003号 本工程已由闽文物字[2014]628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县上级拨款,招标人为长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长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 决定将本次公告的工程项目的施工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承包人,现将招标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1、招标项目名称:刘氏家庙保护修缮工程; 2、招标项目地点:长汀县汀州镇; 3、招标项目规模、数量:本次招标为刘氏家庙保护修缮工程。工程施工投资额为约人民币87万元,具体详见本项目招标工程量清单、预算控制价及编制说明。 4、招标项目工期: 90 日历天。 5、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国家文物保护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二、参加本工程施工招标的投标申请人必须具备的条件: (1)投标人必须具备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及以上资质有足够资金、人员、设备的独立法人企业;福建省外建筑企业到我省开展建筑活动(含参加房建和市政工程招投标活动)应根据《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号)文》实行信息登记;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同时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 (含临时建造师,但须符合闽建筑函[2014]6号文规定)注册证书和省级以上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或培训证书)【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对注册有效期满的一级建造师延续注册有关问题的通知》(建市监函[2010]80号)、龙政建筑【2010】32号文和龙政建筑【2013】10号文规定,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效期满的,原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继续有效】; (3)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投标人应委派其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原件)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其余方面的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三、购取招标资料办法: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 04日至07月12日前登陆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ggzy.ctasc.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从该网站下载招标文件。(注:1、投标人必须登陆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并申请注册,注册后请登记好公司的人员;②、订单号和报名号请自行妥善保存;③、投标人报名缴费以及购买招标文件均需要在网上缴费,为节省投标人在网上购买时的时间,请投标人办理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个人网银,以便购买。4、投标人保证金缴费可以在网上缴费,为方便保证金缴费和退还办理,建议投标人办理好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对公网银。(友情提醒:投标单位保证金汇出行为建行的,请通过长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招投标系统进行缴交投标保证金,如汇出行非建行的,投标保证金缴交后必须根据汇款凭证把信息录入到网上招投标系统。未按流程进行操作,有可能影响投标保证金的正常退还。); 招标文件资料费及图纸售价为:500元,售后不退。 四、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 贰 万元人民币(采用 转账或电汇 形式),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时间为截止日前。 五、本工程开标时间2016年 07 月 13 日上午9:00。 六、本工程开标地点: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 采用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 八、投标人若有需要本项目施工图纸的请到招标代理公司处另行购买。关于本项目招投标的其他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招标人:长汀县文体广电新闻出版局(盖章) 办公地址:长汀县桥下坝体育大厦 联系人及电话: 卢先生 13950868508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东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盖章) 办公地址:长汀县金龙商务城B幢307室 联系人及电话:小胡 0597—685168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账户名称:长汀县行政服务中心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长汀支行 账 号:3500 1697 1070 5251 7217
2016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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