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西区)配套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工程
招 标 公 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西区)配套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工程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将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有关要求公告如下,欢迎符合条件的施工单位报名参与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东区、西区)配套道路硬化、亮化、绿化工程 2.2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3建设地点:朝阳市龙城区向阳街道国有工矿棚户区东区、西区 2.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5招标范围:道路硬化、亮化、绿化(详见施工图纸及招标文件) 2.6计划工期:2016年8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153日历天(具体开竣工时间以签订的施工合同为准) 2.7质量标准: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同时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施工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单位,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 4.1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列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2套于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5日,每日上午8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到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现场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需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公章)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及委托人身份证,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3)资质证书副本 4)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税务登记证副本(如公司已办理三证合一,只带营业执照即可) 6)组织代码证副本(如公司已办理三证合一,只带营业执照即可) 7)项目班子成员证件原件(项目经理:注册证书、安全生产考核证;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施工员证、安全员证、质检员证、项目班子成员与投标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证明) 8)提供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施工合同、竣工验收报告不少于2个) 9)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10)具备有资格的信用评价中介机构出具的BBB级及以上等级信用报告 11)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进行查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00元,售后不退; 4.3投标保证金:合同估算价2%,递交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时间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保证金投标保函须在开标前完成,未交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开标时间及地点 5.1开标时间:2016年7月25日14时0分 开标地点: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河东体育馆东侧)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已在朝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朝阳市龙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办公地址:朝阳市龙城区黄河路五段1-6号 联 系 人:陈白鹿 联系电话:0421-3881028 邮 编:122000 招标代理人:朝阳诚达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办公地址:朝阳市双塔区珠江路三段12号 联 系 人:姜海霞 联系电话:0421-3931008、13942168728 邮 编:122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