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SYZX2016-42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净月潭国家级风景名胜区潭南绿化工程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字[2008]982号文件批准实施,建设资金为100%自筹,资金落实情况为已落实,招标人为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38500㎡。 2.2 计划工期: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12月31日(包含养护期) 2.3 招标范围:绿化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 建设地点:长春净月潭国家风景名胜区内。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规定合格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申请人须为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叁级及以上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近三年(2013、2014、2015)内有至少一项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不接受被政府列入取消投标资格期限内的企业或个人参加投标。 3.5 外省建筑业企业须按照吉建管[2015]50号文件的规定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5日至2016年7月1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00分至16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春市政务中心一楼A区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窗口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须提供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项目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职称证、法人授权书(或单位介绍信)、被授权人身份证(以上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7日13时30分,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开标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壹万元的投标保证金。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长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东亚经贸新闻报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长春净月潭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净月大街5840号 联系人:高工 电话:0431- 84526055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晟裕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春城大街789号 联系人:咸枫、申晓晶 电话:0431-87991406、87990285
监督部门: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市建设管理委员会
2016年7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