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福建省晋江市工业园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采购人)委托,对晋江经济开发区五里园泉源路绿化提升工程服务及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邀请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一、招标编号:XFZB-2016-QZ37 二、招标产品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规格:见后附:招标货物一览表 三、招标文件公告时间:2016年 07 月 05 日起至2016年 07 月 26 日下午17:30时(北京时间)止。 四、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16年 07 月 05 日至2016年 07 月 14 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 14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上班时间,节假日除外) 五、招标文件售价1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购买本招标文件。购买方式可通过直接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或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通过传真和电子邮件购买招标文件的,须将购买标书费用通过电汇或转帐形式汇入招标公告中写明的招标代理机构银行账户,同时将电汇或转账底单及参加投标的项目名称、招标文件编号、合同包号、投标人的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手机、传真、电子邮箱和单位地址填写清楚并加盖公章传真至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未按上述要求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本次采购项目经营权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供应商应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提供良好的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5年度的资产负债表),提供投标供应商参与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有依法缴纳税收(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缴纳税收证明或免税证明)和社会保障资金(提供相关机构出具的社会保障资金缴费证明)的相关材料;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出具承诺书)。 3、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开标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开标时核对)。 4、投标人必须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二级或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预算审核价:为人民币贰仟贰佰贰拾肆万壹仟壹佰壹拾贰元整(¥:22241112.00),凡超过预算审核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本次采购各合同包均设有最高采购限价,当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采购限价时,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最高采购限价在开标现场唱标前公布)。 7、投标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2016年 07 月 27 日上午09:30整(北京时间)之前提交到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逾期收到的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开标时间、地点: 2016 年 07 月 27 日上午09:30整开标。开标地点为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9、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58号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质疑的,可以在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采购过程质疑的,可以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对中标结果质疑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提出;均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澄清,口头质疑不予接受。 10、本次采购不允许原装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均发布于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泉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qz.fjzfcg.gov.cn:9200/n/websec/index.do,晋江政务网(http://app.jinjiang.gov.cn/zfcg/)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供应商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泉州市刺桐西路中国移动对面溢泉城市花园(湖心小学旁)南1号楼A梯202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8937528 传 真:0595-28101528 联系人:连小姐 开户名: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泉州分公司 开户行:石狮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山支行 账 号:9070611080010000018159
福建信发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6 年07 月05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