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狮湖环湖景观有美阁建设 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PJZB2016 - 119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狮湖环湖景观有美阁建设工程已由 浦江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浦发改[2015]135号文件和浦政发[2016]13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财政资金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范围及简况:有美阁,建筑面积550.32平方米,占地面积213.16平方米,采用钢筋混凝土与木混合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五层,建筑高度为23.32米;四角亭,建筑面积12.9平方米,占地面积12.9平方米,采用木结构,建筑层数为地上一层,建筑高度为7.67米。 2.2建设地点:浦江县金狮湖环湖周边 2.3计划工期:150日历天 2.4质量要求:合格 质量目标: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中的 合格 标准 2.5工程预算投资额: 约 640万元 3.投标资格条件、要求 3.1投标人: 3.1.1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 具有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具有 三类人员 A类证书; 3.1.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否决投标处理; 3.1.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拟派项目负责人: 3.2.1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 二 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需与投标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2016年 4 月、 5 月、 6 月连续3个月的企业基本养老保险); 3.2.2具有 三类人员 B类证书; 3.2.3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日存在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不得以拟派项目负责人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符合浦政发〔2013〕7号文件规定不作在建工程记录的工程除外)。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开始时间为合同签订日期),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通过验收或合同解除日期。 3.3其他:(项目部组成人员的其它要求详见项目部人员组成表) 3.3.1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 三类人员 C类证书,人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规定; 3.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 建筑专业□初级 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3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年7月21日起至2016年7月21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在招标人确定中标人前查询); 3.3.4投标人均须对《浦江县建设工程投标承诺书》作出承诺; 3.3.5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企业或拟派项目负责人被国家、浙江省、金华市或浦江县行业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在限制期内)或有不良行为记录(在公示期内)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日9时至2016年7月21日17时止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招标公告下载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逾期不再出售。 4.2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文件(含答疑、澄清、修改)都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相关内容有疑问的,应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建设工程--对应提交疑问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17时00分。 4.3 招标人将于2016年7月15日17时00分前在网上发布补充(含答疑、澄清、修改)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交易席位费500元,辅助评标软件使用费100元/次,上述费用交纳后不予退还。 4.5投标保证金人民币12万元,请按招标文件规定:于2016年7月22日8时30分前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保证金专户, 开户行:中国银行浦江县支行, 账号:357167579600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7月22日9时30分; 5.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浦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浦江县城区人民东路83号)一楼开标大厅。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浦江图文电视台上发布,但以在浦江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的公告为准。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浦江县金狮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浦江县班班大道92号 邮 编: 322200 联 系 人: 王先生 电 话: 0579-89389691 地 址: 招标代理机构: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杭州市体育场路68号云裳公寓一幢 二楼 邮 编:310004 联 系 人:许先生 电 话:13634108918;传真:0571-8509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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