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编号SZGCS2016-0118 发布日期2016年7月6日 一、招标条件 1、工程名称舒城县杭北干渠改道段景观绿化工程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 舒发改工交[2014]8号 3、招标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4、资金来源政府性资金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实施地点沿龙舒路西起西环路,东至万佛路,杭北干渠两侧。 2、建设规模本项目为舒城县杭北干渠改道段沿河景观,绿化面积约7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785万元。 3、计划工期180日历天 4、招标范围详见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有关说明。 5、标段划分:1个标段 6、质量标准合格,必须创“省级优秀园林工程奖”。 其他:达到二级养护标准;养护期内,保证绿地绿化效果,做到绿地无杂草、病虫害,枯死树应及时补植。所有植物的一次性成活率必须达到95%以上,草坪覆盖率98%以上。养护期满时,所有植物的成活率和保存率必须达到100%。补植的植物在养护期满后至少再养护三个月以上。本项目的养护期为2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无限制性投标处罚(指限制期限内,含本县外处罚)(截止开标时间)的施工企业均可以参加报名。 2、拟派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1、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为市政公用工程或市政(园林)专业一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2、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工程(含已中标待建项目),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及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3、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工地,每月不少于22天;4、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员工,且开标现场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2016年1月以来的社保缴纳证明。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间、项目开标时间及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报名时间、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招标公告发布时至投标截止时间前 2、项目开标时间2016年8月2日9时00分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本工程招标文件(含图纸、清单等)均由投标人从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上有偿下载(个人网银或企业网银在线支付),售价500元/套,根据系统提示完成,如未缴纳费用、下载招标文件则视为不具备投标资格。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舒城县招投标中心 地址:舒城县规划展示中心地址:舒城县经济技术开发区纬一路中段 联系人:许杉杉联系人:潘工 电话: 0564-2782007电话:0564-8626931 传真: 传真:0564-8568651 六、备注 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文件所报的项目班子组成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人员,开标时须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同时到场。 2、投标人须携带以下资料原件到开标现场参与投标:①法定代表人本人二代身份证,项目负责人本人有效身份证;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项目负责人社保缴纳证明。②投标人提供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含已中标待建项目)工程,近一年无不良行为记录和超过一年但仍在限制期限内(截止开标时间)的承诺函。③县外投标企业须到当地检察机关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注:投标人开标现场未按规定提供以上所述资料,视作自动放弃投标。) 3、预中标企业须在中标结果公示后,持舒城县劳动保障监察大队出具的企业无拖欠农民工工资相关证明材料到舒城县招投标中心领取中标通知书。 4、本工程投标保证金44万元,诚信保证金176万元,中标企业的诚信保证金和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诚信保证金必须在开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舒城县招投标局指定的保证金账户,不接受现金,未通过基本账户汇入的取消投标资格。 本工程按照工程进度付款,a、承包人按时递交履约保证金和风险担保金(若有),施工许可证核发并正式进场施工后付相当于履约保证金50%数额的第一次工程款;b、工程实施阶段,在通过初验后累计不超过合同价款70%范围内,按照工程进度凭经监理计量的工程量(必须经中间验收合格),按中标单价,由监理单位初核并经甲方复核付款额后同步付款;c、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出具竣工验收报告,付至合同价款的80%;d、工程竣工结算价款经审计确定并在养护期满后符合养护要求3个月内付清(不计利息,工程竣工验收后资料齐全开始进行竣工结算审计)。 5、工程往来款全部通过投标单位提供投标保证金时使用的基本账户,不与项目部直接发生经济联系。 6、投标人提出疑问时应当以匿名方式在网上提出,不得公开自身的所有信息。投标人网上提出疑问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13日17时00分,招标人网上集中统一答疑时间为2016年7月15日17时00分,开标时间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同一时间即2016年8月2日9时00分;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承担由于投标人没有关注和了解公告及补充更正通知所造成的一切责任;如未按规定提出异议的,视同默认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 7、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向招标人递交已经投标人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投标(诚信)保证金管理协议》,否则其投标将不被接受,中标单位在项目公示期满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须由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参加招标人会同监管机构组织的标后约谈。 8、本项目实行电子辅助评标,投标人须在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前在舒城县招投标中心综合部购买ETB格式光盘,招标人不承担因未按规定格式进行投标带来的一切责任。 招标项目监管机构:舒城县招投标监督管理局 七、公告发布媒体 1、《安徽省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htba.org.cn 2、《安徽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act.org.cn 3、《舒城县人民政府网》http://www.shucheng.gov.cn 4、《舒城县招投标网》http://www.scxztb.gov.cn 5、舒城县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局 http://zdgcj.shuche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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