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1999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芦洪市镇赵家井村芦江河沿江风光带项目和赏花园园林绿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芦洪市镇赵家井村芦江河沿江风光带项目和赏花园园林绿化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芦洪市镇赵家井村芦江河沿江风光带项目和赏花园园林绿化项目已由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2016] 21号批准建设,设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东安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方案及施工图设计、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芦洪市镇赵家井村芦江河沿江风光带项目和赏花园园林绿化项目; 2.2项目地点:东安县芦洪市镇赵家井村; 2.3建设内容与规模:种植观赏性花卉、绿化苗木,同步配套建设相应景观设施; 2.4招标范围:包括项目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及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的全过程; 2.5承包方式:设计施工总承包; 2.6总投资及资金来源:投资约948万元,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 2.7工期:90天(日历日); 2.8标段划分:1个标段; 2.9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10工程保修要求: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2000)第279号令的规定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乙级及以上资质、园林绿化专业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设计和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若省外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证书分等级,则须为壹级)或市政工程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项目负责人须无在建工程(证明方式:湖南省内企业以湖南省建设工程项目监管信息平台查验为准,湖南省外企业需提供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本公告发布后出具的无在建项目的证明);技术负责人应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单位名称应与投标申请人一致,且无在建项目(证明方式同上); 3.4拟任设计负责人应持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5拟任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专职安全员1人、施工员1人、质量员1人、设计负责人1人;报名时需提供上述人员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不提供网址、账户、密码或提供网址查询不到或查询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5.2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无效;未按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接收。 6.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须提供的资料 6.1请有意参加投标的单位法定代表人或项目负责人凭本人二代身份证于2016年07月06日至2016年07月 10 日(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休息)每日上午9:0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持以下原件资料到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永州市冷水滩区湘永路129号中亚家园1104室)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6.2获取招标文件需提供的资料: ①公告之日起出具的有效单位介绍信原件及诚信协议书原件;②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及本人身份证原件;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④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⑤企业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 ⑥拟任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及身份证原件; ⑧施工员、质量应提供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安全员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身份证原件;⑨所有关键岗位人员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并提供查询网址、账户和密码,不提供网址、账户、密码或提供网址查询不到或查询单位名称不一致的均视为无效投标); ⑩湖南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在湖南省内在建工程情况以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查询为准及省外企业提供查询有无在建项目的网址(账户、密码)或无在建工程证明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注:1、《诚信协议书》需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到业主单位签订; 2、以上资料须备一套加盖投标单位红色原始公章的复印件一套留存。 6.3招标文件的澄清与答疑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6.4如发现伪造、涂改的公文及相关证明、证照、证件或谎报相关信息者,将依法取消其报名资格,并上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罚。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东安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东安县城乡建设开发有限公司联 系 人:唐先生电 话:18944963362 招标代理:湖南省湘咨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地 址:长沙市东二环一段1139号湖南国际商务中心五楼联 系 人:荣先生、袁先生、刘先生电 话:18007460999 0731-84447300转2049 传 真:0731-84429055 |
报名期限: | 2016/7/6至 2016/7/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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