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易登记号:16GC06074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环城西路(万华康庭西侧)绿化工程已由象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象发改审批[2016]118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自筹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中心城区万华康庭西侧围墙外 建设规模:绿化面积约3236平方米,绿化带205米,宽13-18米工程造价:42.0089万元 工期要求:30日历天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CJJ/T82-99)》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 招标范围:图纸范围内的场地平整、排水渠、微地形处理、苗木种植及养护等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类工程师及以上职称资格。项目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 3.3本工程配备相关专业初级及以上技术职称的技术负责人1名。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次招标的投标人资格采用符合性审查,投标人投标报名须提供投标报名资料,投标人入围数量要求: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时,则从中随机抽15家;资格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单位≤15家,全部入围。入围单位最后以书面通知为准。 3.6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评标辅助系统,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4.投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 7 月 7 日至2016年 7 月 12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四楼404室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1、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请登录http://ggzyjy.xsbm.gov.cn下载),报名单须加盖单位公章; 2、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 4、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 5、《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证》、《交易员证》。 以上1-5条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核对后当场退回。超出上述规定期限报名的或者未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的或者未提供原件的或者受到相关行政监管部门限制投标的企业,报名不予通过。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月/日至2016年/月/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另行通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2:0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持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统一平台交易员证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根据代理人通知的地点、时间和其它条件领取电子版图纸等相关资料。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月/日/时/分(详见招标文件),地点为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象山县象山港路300号)4楼大会议室。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投标保证金 7.1金额: 人民币8000元 形式: 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以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直接缴入以下账户: 收款人: 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 农行象山新丰支行 银行账号: 39-703001040012500 7.2提交截止时间2016年/月/日16:00时(详见招标文件)(北京时间,以资金到账上述账户时间为准),退还时间详见投标人须知第3.4.3条款,联系电话:0574-65733188。 7.3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山县建筑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象资交管办【2013】6号及【2014】5号文件执行。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xsbm.gov.cn/zbtb)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山县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南部商务区5楼 联系人:郑云 电话:0574-65721640
招标代理机构:宁波公政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象山县涌金广场6号楼1单元1803 联系人:李斌 电话:13516786987 0574-65755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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