尤溪县玉井坊郑氏大厝修缮工程 2016年07月07日 招标编号:FJGX-尤招字[2016]第009号 开标时间:2016-07-29 所属行业:其它 标讯类别:国内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招标代理: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尤溪县博物馆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FJGX-尤招字[2016]第009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尤溪县玉井坊郑氏大厝修缮工程 已由 国家文物局 以 文物保函[2014]2291号 批准修缮,建设单位为 尤溪县博物馆 , 建设资金来源 国家专项拨款 ,招标人为 尤溪县博物馆 ,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尤溪县西滨镇厚丰村 ; 工程建设规模:尤溪县玉井坊郑氏大厝文物建筑本体的屋面、梁架、墙体、院内地面、排水系统修缮及彩绘、雕塑修补等 ; 2.2. 招标范围和内容: 尤溪县玉井坊郑氏大厝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具体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施工图为依据 ; 2.3.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3928004元 ; 2.4.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21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5. 标段划分: 无 ; 2.6. 质量要求: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并经文物主管部门验收合格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在国内注册登记,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但省外入闽企业应提供近5年来(投标截止日前5年)在福建省内施工过类似国家级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施工业绩。 3.2.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 国家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一级资质(业务范围:古建筑类或古建筑维修保护),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省级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应持有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以岗位证书所署单位或以养老保险复印件为准。 3.4.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应优先选用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作为联合体成员,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 (不适用) 为牵头人,且各方均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5.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6.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省外入闽企业应提供近5年来(投标截止日前5年)在福建省内施工过类似国家级文物保护工程(古建筑)施工业绩(投标时应附上施工合同和中标通知书的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业绩不计)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5年内(含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无 。 3.7.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8. 其他资格要求: (1)投标时,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取消或限制本招标项目的投标;(2)投标人不存在因不再符合相应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情况(投标人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3)本招标项目招标人拒绝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由中标人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单》到检察机关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本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经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有行贿犯罪记录,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3.9.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10.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但要求中标人根据闽建筑[2015]29号文的有关规定,省外入闽企业和近三年内发生过拖欠、克扣劳动者工资行为而被列入欠薪黑名单的本省建筑业企业,将要求投标人按照尤溪县人民政府(会议纪要[2015]12号文)有关规定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采用非电子招投标的,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7 日至2016 年 7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 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含工程量清单)每份售价 400 元,售后不退。招标图纸每份售价 600 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 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 于2016年7月 29 日11时30分前汇达指定银行账户,以银行实时对账单为准 。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 捌万元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或银行保函或已在三明市住建局备案的专业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担保保函或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 尤溪县博物馆 地址: 尤溪县博物馆 ,邮编: 365100 电子邮件: 397285824 @qq.com 电话: 0598-6323386 ,传真: / 联系人: 杨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福建省广厦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尤溪县城关河边路3号2楼,邮编: 365100 电子邮件: 2148826951@qq.com 电话: 0598-6323296 ,传真: 0598-6323296 联系人: 纪先生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尤溪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 尤溪县城关七五路64-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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