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米图苏木街区路灯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FL-2016-11 1.招标条件 苏米图苏木街区路灯改造工程项目经鄂旗办发【2016】47号文件批准建设。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择优选择中标人。招标人为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鄂尔多斯市富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凡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鄂托克旗苏米图 2.2招标内容:安装路灯126盏,其中6米太阳能道路灯111盏,4.5米太阳能道路灯15盏。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资金来源:地方投资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单位资质要求:合格的纳税人并能够独立承担民事法律责任的独立法人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频发的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企业; 项目负责人资格: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资格的建造师;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4、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地点 4.1报名时间及领购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 (每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及领购招标文件地点:鄂尔多斯市富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4.3每份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内蒙古招标投标网》、《鄂尔多斯公共资源交易网》、《鄂托克旗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报名时需提交资料 (1)企业法人有效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企业税务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企业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7)如是法定代表人到现场报名,则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如是授权委托人到现场报名,则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项目负责人(建造师),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8)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原件,以及本人职工养老保险手册或社保局出具的缴纳凭证原件(含2016年上半年度人员缴纳明细)及复印件一份。 (9)属内蒙古自治区境外企业需提交入境备案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0)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11)2014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类似工程施工业绩,提供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12)提供(2014年-2015年)经第三方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注:1.以上所有原件报名后返还,复印件加盖公章存留; 2.已办理三证合一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营业执照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联系方式 建 设 单 位: 鄂托克旗苏米图苏木人民政府 联 系 人:吉雅 联系电话:0477-6454201 招标代理机构:鄂尔多斯市富利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办 公 地 址: 鄂托克旗乌兰镇缘和家园三号底商 邮政编码:016100 联 系 人:楠吉 联系电话:0477-6219950 传真:0477—6219950 邮箱:1142171808@qq.com 二〇一六年七月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