郴州市文星路道路及文星路古樟游园建设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郴州市文星路道路及文星路古樟游园建设工程已由郴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郴发改批[2016]11、1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贷款及自筹。招标人为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郴州市文星路道路及文星路古樟游园建设工程
2.2建设地点:郴州市北湖区燕泉路街道办事处三里田村文星湾组
2.3规模:郴州市文星路古樟游园建设内容包括公园硬质铺装3791平方米、植物绿化2844平方米、雨水花园450平方米、木质铺装257平方米和运动场地457平方米建设工程,同时配套建设园区游路、建筑小品、给排水、绿化、路灯等。郴州市文星路道路工程建设起于南湖路止于龙泉路,道路全长312m,规划路幅红线宽度为18m,设计为城市支路,设计速度为30kmh,双向2车道。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工程、排水工程、管线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绿化照明及附属工程。总投资估算772.402013万元(其中郴州市文星路古樟游园工程费332.664481万元、郴州市文星路道路工程费439.737532万元)
2.4工期要求:27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必须符合工程设计和现行验收规范要求达到合格标准
2.6保修要求:符合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行业现行中有关规定
2.7招标范围:郴州市文星路道路及文星路古樟游园建设工程施工(具体详见本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2.8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人民币7724020.13元(含养老保险费)。其中郴州市文星路古樟游园工程招标控制价3326644.81元,郴州市文星路道路工程招标控制价4397375.32元。
3.0因该项目评审正处于营改增计税办法实施交替期,为了满足项目建设的进度要求,评审结论(招标控制价)暂按营业税条件计价办法计价,该项目的实施及造价管理应按国家、省相关规定(增值税条件下计价办法)计价,因此该项目投标报价暂按营业税条件计价办法计价。
3.0.1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设计变更、投资调整、资金拨付等问题时按郴政办发[2015]39号《郴州市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执行。
3.0.2结算时,招标清单以外的工程量,按照郴财办[2013]12号《关于加强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工程预算控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相关费率执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潜在投标人按照郴州市建筑业企业诚信管理体系(郴建发〔2015〕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湖南省以外建筑企业依据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8220;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8221;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投标人正式员工,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诚信管理手册》登记人员,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需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和郴建发[2014]71号文中8220;综合评估法Ⅰ8221;。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前2个工作日。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5.2履约保证金:要求开标后,第一中标候选人在开标后2个工作日(即2016年月日、日)内交纳中标价10%的履约保证金,逾期未交视为自动放弃其中标候选人资格,并其所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再由第二中标候选人按照第一中标候选人要求交纳履约保证金,如自动放弃再由第三中标候选人按要求交纳,如第一、二、三中标候选人都自动放弃,则项目流标,重新招标。
递交方式:履约保证金必须是从投标人单位的基本账户转入招标人的履约保证金的托管账户管理,以到账为准。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现金方式提交的履约保证金无效,履约保证金的币种:人民币。
履约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郴州市东风支行
银行账号:43001501570050000283
交履约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8220;XXXX项目名称8221;的履约保证金,如果没注明是8220;XXXX项目名称8221;的履约保证金,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需确定履约保证金到账并在上班时间到招标人财务部门开具收据(财务部门上班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5:3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在合同履约完成后不计息退还至投标人基本账户。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本项目不接受网上报名。潜在投标人在报名前须到招标人处了解本项目基本情况,再按如下要求持所有证件原件及相应复印件报名。
6.2请有意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由法定代表人和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携带以下资料原件报名:1)公告发布后开具的单位介绍信;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及本人身份证;3)拟任项目负责人由本单位开具委托书并提供注册建造师证和本人身份证及其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4)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基本账户银行开户许可证;5)企业资质证书(或是可扫描二维码的复印件);6)拟任技术负责人职称证书;7)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岗位资格证书(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参照3.投标人资格要求第3.4项关键岗位人员要求);8)有效的《诚信管理手册》;9)入湘建筑业企业施工登记证(或官方网址可查询的资料)(仅省外企业提供);10)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在本单位近6个月的社保;上述资料原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壹套,未按上述要求办理或资料不齐全者一律不予接受其报名。
6.3报名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2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逾期不再接受。
(2)地点: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6.4招标文件的发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7.2投标文件递交的形式:纸质标书现场递交。
7.3未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到指定地点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本项目的投标人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湖南省内企业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必须由企业法人代表和项目负责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招标公告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郴州建设工程信息网》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郴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5-2161229。
10.联系方式招标人:郴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鼎福楼7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735-2161301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红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郴州市燕泉北路180号1703房
项目组成员:徐晖范秀娟郭振东
人员证号:湘建招专证字1070号、4720号、4716号
联系人:刘哲
电话:13762533220
传真:0735-2862815
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交易分中心
联系人:曾维丰、欧捷
联系电话:0735-2155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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