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2016-101号 根据《工程招投标管理办法》及兰溪市招投标工作管理有关规定。诸葛、长乐修缮保护工程(三期)施工实行向社会公开招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 Ⅰ标段:诸葛、长乐修缮保护工程(三期)I标雍睦路23、24号、信堂路12号维修,工程造价约131万元,工程地点:兰溪市诸葛村。 Ⅱ标段:诸葛、长乐修缮保护工程(三期)II标旧市路53号维修、信堂路83号、新道路2号维修,工程造价约154万元,工程地点:兰溪市诸葛村。 Ⅲ 标段:诸葛、长乐修缮保护工程(三期)III标尚丰路54、55、56号、义泰巷44号、旧市路39号维修,工程造价约165万元,工程地点:兰溪市诸葛村。 注:允许报名单位参与每个标段的报名及投标,但一家单位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工程内容及工期: 1.招标内容:建筑施工图设计范围内建筑修缮、安装工程,以及根据实际现场踏勘情况需修缮项目。具体详见招标控制价、施工图纸。 2.工期: 180 日历天。 3、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和文物保护工程二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并有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上岗资格,且无在建合同工程,为本单位在职人员(须提供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 二、投标人及其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13 年 7 月 14 日起至2016年 7 月 14 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或有效期内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以检察机关档案为准)。 四、报名时间及地点: 1、报名时间及地点:2016年 7 月14日下午17:00前,到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兰溪市振兴路500号四楼) 五、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必须由本单位专职交易员携带以下资料前来办理: 1.企业介绍信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2.企业营业执照、资质等级证书原件(或资质等级证书二维码能够被识别的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 3.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质检员、资料员一览表及相应证书;4.兰溪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交易员资格证、身份证和企业“三类人员”证;5. 当地社保机构出具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投标企业的社保缴纳个人清单。以上资料均应提交原件(除资质等级证书外)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联系人: 张先生 龙女士 张先生 联系电话: 18156826016 18605790722 0579-88889008 兰溪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浙江展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兰溪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6年7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