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忠市区2016年城市绿道网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吴忠市区2016年城市绿道网建设项目已由吴发改审发【2016】122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国家和自治区补助及地方配套解决,招标人为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及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绿道总长度约为127.3km,总面积约13.9万平方米 2.2招标内容:吴忠市区2016年城市绿道网建设项目施工及监理 2.3建设地点:吴忠市区。 2.4标段划分:施工2个标段,监理1个标段 吴忠市区2016年城市绿道网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 吴忠市区2016年城市绿道网建设项目施工二标段; 吴忠市区2016年城市绿道网建设项目监理。 (具体划分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 3.1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及执业资格证(外地进宁企业须提供一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监理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根据宁建发[2014]225号文件《宁夏回族自治区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的规定,施工总承包特级及一级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中标后不允许分包、转包。 4.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年 7月 4日至 2016 年 7 月 11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投标网上办事平台(http://www.nxzb.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市政专业二级建造师注册证及执业证(外地企业需提供一级建造师证)进行报名;工程监理投标人上传单位介绍信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审核通过后,请于 2016年 7月 4日至 2016 年 7 月 11日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信息网(http://www.nxzb.com.cn)下载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递交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下同)详见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nxzb.com.cn)、吴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www.wzzw.gov.cn/)上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吴忠市清宁福居投资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 马保军 联 系 人:何成秀 电 话: 13895031988 电 话: 18909539667 地 址:吴忠市利通区世纪大道565号 地 址:吴忠市迎宾北街636号 邮 编: 751100 邮 编: 751100
2016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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