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JTZ1607-0711AY 一、招标条件 吉林省矿业产业园绿化工程已由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发展改革与工业信息化局以长高发改字(2012)317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吉林省地质调查院,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标段划分 2.1工程名称:吉林省矿业产业园绿化工程 2.2工程地点:长春高新北区盛北大街以西、丙五路以北、丙三十路以南、丙七街以东。 2.3标段划分及工程规模: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本项目整理绿化用地6361㎡,栽植云杉等416株,串红31㎡,嵌草砖(格)铺装1350㎡,种植土2296.8㎡,假山、水池1座。 2.4招标范围:吉林省矿业产业园绿化工程,详见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2.5场地条件:符合施工条件 2.6施工工期:2016年8月10日至2017年5月31日 养护期:2017年6月1日至2020年5月31日 2.7质量要求:符合合格标准 三.投标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园林绿化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职称,且不得担任其它在施建设工程项目,投标人拟派出的其它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 3.3 入吉企业需到相关主管部门办理相关入境手续,方可投标报名。(详见吉建管〔2016〕1号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四.资格审查 4.1本项目投标申请人资格审查采用后审的方式(后审资料见招标文件); 4.2投标申请人请于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5日,每日上午9时至 11 时,下午13时3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到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携带下列资料: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3)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原件2套); (4)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5)项目经理的高级职称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6)外省企业的入吉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2套)。 注:上述所有复印件应复印清晰易于辨认,且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日13点30分。地点为长东北高科技中心五楼511室;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吉林省建设项目招标网、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上、《东亚经贸》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吉林省地质调查院 地址: 长春市南昌路120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18584305216 招标监督部门:长春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天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春市西南湖大路富苑华城富苑尊邸2302室 联系人:王苹 电话:0431-8858011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