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建编号:1210902120140006招标备案号:12092016064002施工资格预审公告津建交大港施工[2016]0702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海景园三期(海诚园)项目绿化工程 已由 天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 以 津建房[2016]55号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18836000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海诚园内,总建筑面积376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836万元。本标段为本小区绿化总绿化面积12509.792平方米,本标段工程绿化总投资约1310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市大港区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该项目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港东新城海诚园内,总建筑面积37672平方米,项目总投资18836万元。本标段为本小区绿化总绿化面积12509.792平方米,本标段工程绿化总投资约1310万元,本次招标范围包含铺装,绿化,景观小品,景观给排水,景观照明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全部内容。 2.4 工期要求:2016年09月15日 至 2017年04月30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城市园林绿化一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施工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非本市的施工企业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或《进津建筑企业信息登记卡》;非本市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应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地建筑业企业注册建造师进津备案证书》或有投标资格的执业人员注册证书和经市管站登记的注册人员信息卡(IC卡);4、本项目应配备:(1)正项目经理 1 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一级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投标资格的 IC 卡且为本单位职工; (2) 副项目经理 1 名,具备建设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具有投标资格的 IC 卡且为本单位职工; (3). 安全项目经理 1 名,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证书及有投标资格的 IC 卡,专业不限且为本单位职工(4)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 业绩要求: 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
4、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信息登记卡或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资格预审方法 5.1本招标资格预审(标段)提出资格预审申请的投标申请人少于15家时, 招标人不再采用资格预审,招标人将以书面的方式通知所有的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
6、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 6.1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07月15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6.2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6 年 7 月 11 日 至 2016 年 7 月 15 日
7、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7.1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6年07月20日至2016年07月26日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1 时 0 分, 下午 14 时 0 分 至 17 时 0 分(北京时间), 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 获取资格预审文件。 7.2资格预审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1000 元,售后不退。 7.3资格预审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市房地产信托集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张金义(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和平区睦南道74号 邮政编码:300000 联系人:韩刚 电话:63223006 传 真:63226689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市明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程春爱(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南开区复康路23号增1号15层 邮政编码:300191 联系人:唐士鹏 电话:13752411437 传 真:27837932 日期:2016 年 7 月 11 日 违法违规举报: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张瑜 电话:63381516传真:63380856电子邮箱:bhxqdgzbb@163.com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世纪大道1号211室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赵健 电话:24538762、24538760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