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南)16105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平樟湖蛇王庙修缮工程已由福建省文物局以闽文物字【2014】620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文体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招标人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文体服务中心,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延平区樟湖镇; 2.2. 工程建设规模:投资金额约为27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周边护坡、瓦屋面、白蚁防治进行修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69708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40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无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无; 2.7.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福建省文物局颁发的有效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二级(含特定范围二级:南平、三明、龙岩)以上资质,并在福建省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合法有效的文物保护施工职业资格(应持有省级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相关岗位培训证书),项目负责人应为投标人本企业在岗职工,以岗位证书所署单位或以养老保险复印件为准。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不要求; 3.6. 其他资格要求:按闽检会(2004)10号文“禁止或限制有行贿纪录的单位或个人进入建筑市场”的要求,如招标人在确定中标人时,按规定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查询,中标人若有行贿犯罪纪录时,做取消中标人资格处理。 3.7.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8.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不采用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8日至2016年7月14日,每天上午8时30分至11时3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到南平市建设巷顺达商住楼2幢403室购买招标资料。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K值:8%。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与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伍仟元整(¥5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现金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招标与采购网()和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文体服务中心公告栏上发布。 8.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上午9时30 分,提交地点为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平市建设巷顺达商住楼2幢403室);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授权委托人应当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收款收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到场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受理;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南平市延平区樟湖镇文体服务中心 地址:延平区樟湖镇,邮编:353000 电话:18065779576 联系人:王站长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平市建设巷顺达商住楼2幢403室,邮编: 353000 电话:0599-8607977,传真:0599-8878899 联系人:谢小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