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芮城县旅游文物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我中心就芮城县石佛寺保护修缮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内容及技术要求: 1、项目名称:芮城县石佛寺保护修缮工程 2、项目内容:西佛殿建设、围墙砌筑及院面硬化 3、项目资金:49.5万元; 4、项目工期:3个月 5. 工程建设的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项目编号:RCZFCG2016--040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登记注册的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近三年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项目勘察自行组织,实施方案须通过采购人审核;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交以下证明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2.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6.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投标单位应具备国家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施工三级及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国家文物局或山西省文物局承认的古建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9.授权委托人正式员工身份证明(身份证、公司近三个月的工资表与最近一次社会保障金缴纳证明明细)复印件(加盖公章); 10.工程规费计取标准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11.属地检察院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五、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1.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8 日至2016年7月 14日18:00时止。(节假日除外) 2.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五楼 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现场领取 。 六、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9800元人民币。 2、保证金须采用电汇方式交纳 账户名称:芮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芮城县支行 ; 账 户:0511038209200065370 3.投标人缴纳时应从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汇出,请在备注栏中注明项目编号:RCZFCG2016--040。 七、开标的时间及地点 1.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6年7月20日15 :00(北京时间) 2. 开标时间:2016年7月20日15:00(北京时间); 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芮城分部六楼 八、采购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机构名称:芮城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机构地点:芮城县社会服务管理中心502 室 3.联系人: 李先生 4.联系电话:0359-301633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