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处的委托,就其桐柏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和新增绿地养护管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桐柏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和新增绿地养护管理项目 项目编号:TBZ1611132021 二、项目情况 1、养护管理技术标准及细则:详见《桐柏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实施方案》 2、养护管理范围: 详见《桐柏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段划分》 3、养护管理检查验收办法: 详见《桐柏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检查验收办法》 4、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 5、招标合同期限: 为保证中标企业足满三年和与财政管理正常年度一致,本次招标中标后合同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至2019年12月31日终止。招标养护经费按年计算。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九个标段,详见《桐柏县城区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标段划分》。每标段控标价为: 第一标段:55.27322万元。 第二标段:47.305869万元。 第三标段:47.383595万元。 第四标段:52.890897万元。 第五标段:40.554681万元。 第六标段:47.434307万元。 第七标段:58.025066万元。 第八标段:57.2183万元。 第九标段:41.12724万元。 总控标价447.213175万元 注:各潜在投标人和项目经理可对所有标段进行投标,但每个项目经理仅限中一个标段,如若一个项目经理在多个标段同时被推荐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则按照养护标1-9标段先后顺序先中为准,自动放弃其他中标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法人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相关规定。 2、资质 本次招标为专项园林绿化养护管理,投标单位必须具备专项园林绿化工程或养护管理资质三级或三级以上 (含三级不含试行)。凡企业资质经营范围中,不含园林绿化养护管理的均不属专项,此资质在本次招标中无效。 3、项目经理 (1)、资格证书: 投标单位每标段必须是市级或市级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园林绿化专项专业的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三级或三级以上)、项目经理不得兼任,一标一人。 (2)、有效期: 证书中凡标明有有效期,按有效期注明的有效期限执行,未标明有效期的视为有效。后改为建造师的,必须是市政二级以上资格,其他行业无效。 (3)、附属: 项目经理证书标注的工作单位必须是本企业名称。凡工作单位不属本企业的,聘用或借用的必须提供三年内劳动合同关系材料,否则视为无效。建造师证书的附属按照建设部153号令规定必须是该企业,聘用或借用无效。 以上备原件备验及中标后调查落实。 4、营业执照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符合本次招标要求。 5、成功业绩 本次招标为专项园林绿化养护,投标单位必须具备有效的、专项的、成功的并符合以下要求的园林绿化养护管理业绩,工程含盖养护或其他含盖的均无效。同时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时效: 投标单位必须具有截止本次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近三年以内最多三份的专项成功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即2013年6月1日至2016年5月31日)。 (2)、专项成功: 必须提供中标通知书、公证书、与招标人签订的养护管理合同书,上述三项必须是专项的园林绿化养护内容,有工程含盖养护及其他含盖的视为无效。必须是合同实施已完成(无论合同期限几年)。末完成或不满一年的无效。续签、补签、追加、附属等合同均无效。 (3)、具体要求: 1、专项业绩必须是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共同发放的中标通知书; 必须有司法公证处办理的中标公证书; 必须有与招标人签订的专项养护管理合同书。中标通知书、公证书、合同书三书相互对应完整,三项缺一或某项不满视为无效。 2、专项业绩中标通知书金额: 必须达到年养护金额30万元,低于30万元效。金额按年计算,以中标通知书中年中标金额为准。合同期限一年以上的可以提供一份、两份、最多三份的专项成功的园林绿化养护业绩(见评分部分)。 3、证明材料: 业绩必须有招标人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及联系人的单位证明函(格式见评分部分)以备查验,未按此项格式和要求填报的该业绩视为无效。 6、岗位 投入岗位的人数,要求按照该投标标段工作实际和工作量测算,投标人一经确认填报,中标后必须按照投标标书中确定的岗位人数固定岗位,若缺少,招标人有权将按照当地类似岗位年固定工资每月800元扣除投标人缺少人数工资作为盲目确定岗位人员的惩罚。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后勤人员可同时填报,临时用工不计入所填报的岗位职数内。如所报岗位、职员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或不切合实际的多报充好,经评标委员会分析、审核后有权对所报过低或过多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中标后,投标人未按填报人数固定岗位或不足的,招标人有权按岗位实际需要强行安排人员,工资可从履约保证金发放。凡经确定上岗的固定员工必须按照桐柏县劳动部门规定的用工标准缴纳三金及保险等事项。在合同期限内,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后勤人员,岗位固定人员未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 7、机械 投入的机械、车辆及实用工具,如: 浇水车、草坪机、割灌机、施药喷雾机、绿篱机、垃圾清运车等必须出具发票复印件(原件可在合同签订前复查),要求按照该标段工作实际确定,必须标明种别、规格、数量、用途,必须满足该标段工作实际需要,在投标标书中一经确认填报,招标人将在签订合同前按照投标标书中确定的种别、规格、数量进行当场当地验收,如未按投标标书确认的种别、规格、数量,招标人拒绝签订合同,并随时确定第二候选人为该标段中标人,以此类推。凡因发票不全、复印不清、辩认不清、购置单位名称不符、均视无效。如所报机械设备或实用工具不能满足本项目服务要求或明知用不上而滥填乱报充好,经评标委员会分析、审核后有权对所报过低或滥填乱报的投标人取消其中标资格。 8、投标目录 投标标书必须有目录,并可以在目录页码中查找标书内容。目录页码与标书页码相符,否则视为添加或撕缺少页,此标书无效。 9、履约保证金 中标合同签订前,企业必须按中标金额5%交纳合同履约保证金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否则视为自动放弃其资格。 10、瑕疵滞后及调查复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第四十六条、《河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办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十日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在其期间: (1)、中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三日内,将投标时按要求提交的标书副本及基本资料原件交业主复验。 (2)、业主将对营业执照、税务证、资质证、项目经理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业绩、荣誉、机械配备数量、类型(发票)、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的指定(用人合同)、岗位人员配额情况(标书中的数额)、财务审计、是否拖欠过农民工工资、行贿违法记录等进行调查、勘验、落实。 (3)、业主将对投标承诺的落实进行实地查验,如履行承诺保正金、办公场所、车辆及其他标书中承诺到场装备机械工具,标书中承诺到场项目经理、技术人员、岗位人员职数。 上述在复验、调查落实期间所需旅差费,由中标人根据调查落实所需费用在交纳的瑕疵滞后发现保证金中支出,后根据实费用结算。 (4)、如在复验、现场查验中发现中标人未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编制或填报、弄虚作假等骗取手段、不能按规定提交履约金及其他费用的,不履行按中标金额带业主单位正式职员等,业主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之规定和招标文件中的相关规定,取消该中标资格,并提交有关单位给予追究责任、列入不良记录、吊销营业执照、并处招标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罚款。对超出经营权限范围、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不能按投标标书中的承诺履行,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自行按原评标委员会列出的第二候选人进行上述程序,取消其中标资格后此企业可向有关单位陈述、申辩,或直接向桐柏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不影响业主方正常按程序进行,一旦陈述、申辩、诉讼结束,按其执行。 四、招标文件资料费用 招标文件资料费:800元/标段(售后不退) 五、报名时间、领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16年7月11日至2016年7月18日(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法定节假日除外) 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地点: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桐柏县盘古大道与工业路交叉口向东300米)。 六、报名时请携带以下合法有效资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及机构代码证; 2、资质证书,按照上述第三项第2款执行; 3、项目经理证书,按照上述第三项第3款执行。 4、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被委托人身份证; 5、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则上在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需在报名期间内有效); 6、无托欠农民工工资证明。 7、财务审计报告 以上资料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七、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桐柏县政务公开网》、《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桐柏县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方式:13937703917 桐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赵先生 联系方式:0377-68822356 招标代理:河南兴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封先生 联系方式:0377-61167899
2016年 7月11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