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澧县丁玲故居修缮及黑胡子冲景区建设项目已由临澧县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2016]118号文件核准招标,建设资金来源于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临澧县佘市桥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 招标编号:HNSXBC2016-CD-0112.2 项目名称:临澧县丁玲故居修缮及黑胡子冲景区建设项目2.3 建设地点:临澧县佘市桥镇蒋家村2.4 建设规模:建筑面积860平方米,单层框架木结构,檐口高度6.65米,基础为C25独立基础;室外地坪以上墙体为370mm厚真空泥小青砖,墙体上部为马头墙;地面铺500*500*500mm真空泥青砖,屋面为真空泥小青瓦;隔墙为100mm厚防腐木质墙,木构件均刷防火漆二遍、清漆三遍;安装部分含给排水、强电安装。投资金额约583万元。 2.5 工期要求:180日历天2.6 质量要求:合格2.7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2.8 招标范围:土建、水电安装及内部装饰工程等(详见图纸和工程量清单)2.9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 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负责人备案后无特殊原因不允许更换,如需变更,必须经招标人同意;在施工过程中,招标人有权对不称职的项目负责人要求撤换;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5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4.1 请于2016年7月11日到2016年7月15日17:00(北京时间,下同),在《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向代理机构缴纳。4.3 投标人应自行在《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5.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的“综合评估法I”;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壹拾壹万整(110000.00元)。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7月29 日17时00分。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3.4.1项规定。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3日15时00分,地点为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临澧县政务中心三楼)。7.2 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拒收。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临澧县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同时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临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投标管理办公室。电话:0736-5899912。 10.联系方式招 标 人:临澧县佘市桥镇人民政府地 址:临澧县佘市桥镇联 系 人:丁新楚电 话:13787889507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 址:常德市武陵区人民路朗峰城市优品112号联 系 人:腾强 电 话:0736-7873188 15576105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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