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院区绿化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院区绿化改造工程,项目业主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院区绿化改造工程 2.2建设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机关院区 2.3招标规模:在自治区人大常委会院区内进行景观湖改造,苗木补植、苗木移植、树坑内红砂岩造景等。 2.4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本工程为一个标段;工程量清单中所反映出来的所有工程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须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经理证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证(外地为一级建造师);近三年内有类似工程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提供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书》且无不良行为记录。 4、招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07月13日起,每日8时3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站进行报名(http://www.nxggzyjy.org/)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供资格文件扫描件上传。报名时间截止至2016年07月19日下午17时00分。 4.2报名所需上传扫描件资料:单位介绍信和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证、无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所有提供的资料和数据必须真实有效。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登录宁夏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nxggzyjy.org)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08月01日上午09时00分。地点为宁夏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瑞银财富中心B座5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同时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代表 招标代理机构:宁夏晟翔工程咨询 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厅 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 地 址:银川市兴庆区中山 北街456号黄河龙大厦 联 系 人:游林星 联 系 人:王刚强 电 话:0951-5188216 电 话:18995080447
2016年 7月 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