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滨区2015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龙须沟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汉滨区2015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龙须沟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已由陕西省水保局水保监发(2015)78号文件进行了批复,陕西省水利厅规计发(2015)487号、安康市水利局安水保发(2015)41号文件下达了项目投资计划,建设资金来自省级资金。招标人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招标代理机构为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按照工程布置和工期要求,对汉滨区2015年度水土保持补偿费使用项目龙须沟生态清洁型小流域治理工程进行招标工作。工程内容主要包括护坡、经济林、封育治理、宣传等工程。招标范围为汉滨区龙须沟水土保持示范园建设工程2015年度实施方案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报名企业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水土保持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含三级),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上述相关专业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资格,并有类似工程施工经验,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凡有意参加报名的投标企业须出具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持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资格证、注册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所带证书、证件均为原件,并附复印件二份加盖单位公章胶装成册购买招标文件。 5.报名时间:2016年7月14日至2016年7月20日(每工作日8:00~12:00、14:00~18:00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各界导报》上发布。 7.报名地点:正大鹏安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安康市育才西路123号平安大厦14-A-04) 联 系 人:李媛 15591530528 0915-3253008 汉滨区水土保持管理站 2016年7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