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区板宿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K0+000-K1+840)招标公告
连云区板宿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K0+000-K1+840) 招标公告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受 连云区人民政府宿城街道办事处 的委托就 连云区板宿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K0+000-K1+840)采取公开方式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连云区板宿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K0+000-K1+840) 项目编号:JYHA-LY20160701 二、项目简要说明: 1、项目地点:该项目位于连云区宿城街道,起点位于核电南门外货车停车场段平交向北延升,终点与桃园路平交。 2、招标范围:绿化工程(土方平整、挖坑、苗木采购、运输、修剪、种植、施肥、打支架、修剪成形、施工场地清理等),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3、招标规模:绿化面积为3700m2。 4、本项目的控制价为:RMB 981,178.58 元,投标报价超过控制价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5、工期: 40 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具备下列条件: 1.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 3.拟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园林类中级职称及以上;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地点:网站自行下载http://218.94.117.252:12301/)。 开标时必须提供以上内容中相关证书,原件备查。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2016年07月15日至2016年07月2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30(公休日除外); 2、报名地点:连云港市海州区通灌南路102号建院观筑大厦B座9楼 3、招标文件费用(300元人民币/份,现金支付,报后不退)。 4、报名时需携带的材料:单位介绍信(授权委托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单位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项目负责人证书(复印件)等,以上材料均须盖有单位公章(一份)。提交报名表时必须同时提交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5、本次招标项目采用报名审查、资格后审,报名登记当天初步查看证书齐全与否、年检是否通过、注册单位是否相符、证明材料是否可信。能够登记并领取招标文件并不代表资格审查合格,招标机构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五、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08月05日上午09:30 接收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16年08月05日上午09:30 地点:连云港市连云区政府大楼B203室 七、评、定标方式: 1、本工程评审办法采用 综合评分法 。 2、定标方法: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招标文件评审办法,确定成交单位。 八、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帐户以转帐、网银支付或电汇方式(请注明投标项目,不接受其他交款方式)存入以下帐户。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人民币壹万玖仟元整 开户名: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城北支行 账 户: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账 号:7322 1101 8260 0031 407 投标保证金递交要求 投标人必须于2016年08月03日下午16:30时以前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账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账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九、本次相关事项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购单位联系人:孙主任 联系电话:13505136708 招标代理联系人:王丽君 联系电话:0518-81887004 传真:0518-85512499 邮政编码:222000
连云区人民政府宿城街道办事处 建业恒安工程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 07 月14 日
附件一:
投 标 报 名 表 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连云区板宿路改扩建工程绿化工程(K0+000-K1+840)项目编号JYHA-LY20160701 投标单位名称 邮编 投标单位联系人 电 话 电子信箱 传 真 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07月21日17时30分 注: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管理规定(暂行)》的规定,在提交报名表的同时提交无行贿犯罪记录的证明。
单位盖章:
说明: 请准备参与本项目投标(报价)的供应商如实填写(以上信息均为必填内容)。投标人须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递交本“投标报名表”及相关资料到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处。如果投标人未能按时递交本表,招标人将保留拒绝其投标的权利,同时可能导致不能及时得到相关修改澄清等信息,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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