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道G334长岭绕越线工程建设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施工招标?xml:namespace>
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国道G334长岭绕越线工程建设项目,已由吉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吉发改审批〔2014〕472号批准建设,项目法人为长岭县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补助和项目法人自筹,项目出资比例吉林省交通运输厅专项补助和项目法人自筹,招标人为长岭县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绿化环保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建设规模及招标范围
标段 | 里程桩号 | 长度(km) | 主要施工内容 |
CLRY02 | K1+391~K4+577 | 3.186 | 标志、标线、护栏、里程碑、界碑、轮廓标等。 |
CLRY03 | K1+391~K4+577 | 3.186 | 绿化环保工程 |
2.2 计划工期
交通安全设施:2016年8月15日至2016年11月30日,108日历天。
绿化环保:2016年10月1日至2016年11月30日,61日历天。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交通安全设施投标人所填报的业绩如未录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2011年1月1日以后交工的已建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的主要工程内容、工程量、里程数、交工时间、合同价格等有关信息均以“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显示的已建业绩信息为准。评审时将按投标人填报的业绩进行网上核对,并以核对后信息为准。相关人员的建造师注册证书(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评审时进行网上核查,并以核查后的信息为准。以上资料以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查询到的结果为准。 同时资质和业绩应满足下列要求:
l交通安全设施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安全设施分项二级(含二级)以上资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一级(含一级)以上公路总价不少于200万元人民币的标志、标线、护栏业绩(可不在一个合同上)。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提供的企业资质证书原则上应为新版资质证书。如企业所属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旧版资质证书失效截止日期的规定在本次招标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且尚未取得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购买时可以同时提供相应的旧版资质证书(即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资质)副本原件及彩色复制件和企业所属地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旧版资质证书失效截止日期规定的文件复印件代替新版资质证书。
l绿化环保
具备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近5年内累计完成过一级(含一级)以上公路总价不少于100万元人民币的绿化环保工程业绩。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以随机方式在第一信封开标现场确定通过每标段有利害关系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有效投标人。当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数量多于1个时,以随机方式确定通过每标段的有效投标人,其余有利害关系的投标人投标文件现场封存,开标完毕后现场返还给投标人。
3.4 投标人依据最高人民检察院、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颁布的《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后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包括单位或者个人)将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未查询亦不能通过),查询期限从2013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15日。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双信封形式合理低价法。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1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窗口持企业法人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如为复印件则必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资质信息应能通过扫描二维码标识进行查询]、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绿化单位无)、企业公司出资情况的工商查档证明原件【证明中至少可查找出公司出资单位(或出资人)、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等相关信息】、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按标段出售: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元人民币,图纸每标段售价1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4日10时00分,投标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10时0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吉林省长春市人民大街9999号)。本项目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4日10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和工程量清单)开标时间:2016年8月5日13时00分,开标地点: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大厅4楼开标室。
6.2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和《东亚经贸新闻》上发布。
8. 公示
招标人将招标公告附件及中标结果公示在吉林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排序、名称、投标报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承诺的主要人员(指项目经理、备选项目经理、项目总工、备选项目总工)的姓名、个人业绩、相关证书编号;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业绩;被否决投标的投标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招标人:长岭县公路建设管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中信公路科技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吉林省长岭县长岭镇地址:长春市净月经济开发区福祉大路2766号
邮编:131500邮编:130117
联系人:赵富联系人:张雪松
电话:0438-7223331电话:0431—88655555
传真:0438-7223331传真:0431—84552017
2016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