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象山县墙头镇白墩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由象发改审批[2016]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源于市、县财政共同承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象山县墙头镇白墩废弃采石场生态环境治理工程; 工程地址:象山县墙头镇白墩采石场 工程规模:白墩采石场坡面清坡4369m2 工程造价:约56万元 工期要求:120 日历天;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清坡、随机锚杆、主动防护网,及挡墙、截水沟、排水沟、绿化工程; 质量要求: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无安全责任事故。 标段划分:/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丙级及以上和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叁级及以上;并在其他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资格,并取得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或地质类工程师或岩土工程师及以上资格。 3.2 建筑业企业务工人员工资支付担保须按象建建[2012]6号文件和甬建发[2012]2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报名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15日至2016年7月20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报名资料,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 ⑴工程建设项目投标报名单,报名表须加盖单位公章; ⑵企业介绍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⑶ 具备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副本); ⑷ 企业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考核证书(A证)、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安全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⑸ 项目负责人的执业资格证书、技术负责人的职称证书; ⑹工商注册地不在宁波行政区域内的施工企业须提供办理人工工资担保手续相关证明 备注:①.以上⑴~⑹资料原件备查,复印件留存。 ②.报名时由投标单位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到场 ③.企业介绍信出具的时间在招标公告发布前的为无效。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壹万元整(开标现场出示)。已缴纳年度投标保证金单位根据象资交管办〔2013〕6号文件及象资交管办〔2014〕5号文件执行。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 月 / 日至 2016年 / 月 /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丹城象山港路415号)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8.1本次招标公告在象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小型平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象山县墙头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机构:象山亿信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 象山县墙头镇 地 址: 象山港路415号 联 系 人:李斑鸠 联 系 人: 黄卢 电 话:13957410768 电话 / 传真: 0574-656562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