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洪泽县高三河景观绿化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国有资金。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江苏卓越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洪泽县水利局农村河道疏浚整治工程建设处。委托办理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工程名称:洪泽县高三河景观绿化工程; (2)建设地点:洪泽县老三河镇境内高三河; (3)建设内容、规模:绿化景观工程施工,投资额约200万元; (4)计划工期:60日历天; (5)质量等级: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同时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以上(含三级)及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企业资质标准; (5)拟选派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6)拟选派项目主要管理人员(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及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本单位的正式员工:拟派项目负责人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六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授权委托人及项目管理组其他人员(包括项目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须提供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和社保部门出具的加盖公章的2015年7月1日以来连续三个月(含)以上养老保险证明。在本工程中,项目主要管理人员只能担任一职位,不得相互兼职。 (7)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技术职称; (8)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9)拟选派的项目经理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①、项目经理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②、项目经理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经理变更手续的。(备案手续应到相关部门备案) ③、项目经理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10)投标人需具备其总部所在地的人民银行颁发的银行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且投标保证金出自此账户。 (11)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投标,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⑴请投标申请人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haztb.gov.cn进行网上登记,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CA登陆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资料费305元(网上下载)(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点击新会员专区),网上操作如遇技术问题,请与李工联系,电话:18360702913;本工程不再接受现场报名; ⑵未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的投标单位须办理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电子招投标CA证书及电子签章后方可参加网上招投标活动;CA和电子签章在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深圳路16号)二楼办理,联系电话:13770386540; ⑶本公告的发布时间为2016年7月18日至2016年7月22日。本公告同时发布: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haztb.gov.cn/hawz/)和中国洪泽政府门户网(http://www.hongze.gov.cn/)及洪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www.hzztb.cn/) 5、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合格制。 6、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苏建规字[2013]4号文)。 报价等于评标基准价为100分,每高于评标基准价1%扣减1.0分,每低于1%扣减0.6分,不足1%部分按插入法计分,扣完为止,小数点后保留两位小数。 由投标人代表开标时随机抽取确定一种方法计算评标基准价。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A为评标基准价(若有效投标文件≥7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A); 方法二: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次低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 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如果投标人报价高于此最高限价的为无效标。按照投标报价得分由高至低向招标人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7、付款方式,建设工程款将分四期支付: (1)工程完成形象进度的50%并经验收合格后,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5%(同时扣除违约的罚款);工程施工完毕经初验合格30天后,根据成活率及平时的考核情况一周内再付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25%(同时扣除违约的罚款),并全额退还履约保证金。 (2)养护期满一年,由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根据成活率付至合同价(扣除暂列金额)的80%(同时扣除违约的罚款),扣除平时检查、考核中乙方违约的金额。 (3)养护两年后,经乙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根据成活率付至工程审计价(扣除暂列金额)的95%(同时扣除违约的罚款)。 (4)养护期满三年,按审计价结清尾款,同时扣除养护管理期间违约的罚款。 8、投标保证金4万元,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10%。 9、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15日9:00(逾期不予接收)。地点:淮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洪泽分中心(洪泽县千岛湖路北侧,渤海路东侧,新华书店一楼)。各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提供授权委托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携带投标保证金相关凭证原件参加开标,并在签到簿上签名,否则不予受理其投标。 10、联系方式: 招标人联系人:袁秀伟 联系电话: 051787211389 招标代理联系人:陈晓勇 联系电话:1895233161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