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FH2016105-YH19、20、21 1、招标单位:吴江汾湖高新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大队 2、工程名称:苏同黎公路北段绿化养护工程(十四标)等3个标段 3、工程地址: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规模:年养护费30~77万元 4、招标范围:绿化养护、管理 养护等级:二级 5、计价方式:工程量清单 养护期限: 2年 6、发包方式:简易招标 定标方法:随机抽取中标人 7、资格预审合格必要条件: (1)对投标单位要求:具有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三级或以上资质,且符合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附件一第十一条之规定;必须列入2015年吴江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补充名录(园林绿化)(Ⅲ)组及以上或者2015年度苏州市政府投资建筑工程预选承包商名录(园林绿化)Ⅲ组及以上;限企业注册地(见营业执照)在吴江区内的企业报名; (2)对拟派项目负责人要求:与投标单位相对应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须在吴江招标办备案或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a.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 b.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c.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3)投标申请人办理投标报名、资格审查事宜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办理,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本企业在职职工并携授权委托书。 (4)报名时报名单位需从本单位帐户以银行汇票形式递交保证金,详询联系人;开户行:吴江农村商业银行芦墟支行0706678081120100295946江苏省汾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局非税收入专户 8、报名应提交材料(需复印件并加盖法人章): 邀请函、报名申请书、资格预审申请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相关证书或证明文件、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等,且原件于资格预审时核查;。 其他: (1)报名材料必须密封(3个标段可统一报名,资料密封于同一袋内),在封袋上面应写明报名单位名称、所报的工程项目名称及编号和联系人姓名及联系方式,在封袋口骑缝处盖法人章。 (2)须提供投标企业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3)须提供法人代表、项目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4)报名材料密封袋在报名时间内投入 4 #报名箱。 9、报名时间:2016年7月19日至2016年7月22日15时止。 10、报名地点:汾湖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11、资格预审时间: 2016年7月22日 15 时 00分 。 12、资格预审地点:汾湖高新区行政服务中心2楼。 13、确定入围投标人的方法:按《汾湖高新区绿化养护竞争性发包入围投标人确定办法(2016年)》执行,本次发包的入围单位确定为11家。 14、以上项目中同一投标单位最多仅能中标1个。 15、特别提醒:在资格审查及相关活动进行时,出现主要人员或资料在电话无法通知或通知后10分钟内(含10分钟)不能到达现场,按弃权处理。开标会(初定2016年7月26日13时30分开标,具体以发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授权委托书)和项目负责人携带其身份证明准时出席,否则视为弃权处理。 招标单位(章): 联系人:凌吾棣 联系电话:0512-6325225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