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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南京市工程建设项目 |
招 标 公 告(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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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编号: ANJ130520-11SG |
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项目栖霞区银贡山南地块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已经立项部门批准建设(立项批文号:宁发改投资函字【2013】1号)。工程所需资金来源[国有非政府性资金:60000.00万元;],现已落实。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一、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本工程采用网上招投标。 |
二、本招标工程概况: |
1、标段名称:东侧山坡绿化工程施工 |
2、工程地点:栖霞区银贡山南侧,规划尖山路以南、燕尧路以东 |
3、工程类型:中型工程 |
4、建设内容:园林绿化古建筑工程; |
5、结构类型:其他 |
6、工期要求:30日历天 |
7、工程合同估算价:230.00万元 |
8、招标内容:园林绿化工程; |
9、单位工程及招标范围说明:本工程绿化面积:11859m2。具体工程内容包括:整理绿化用地、苗木栽植、种植土回填、植被养护等(具体内容详见图纸、工程量清单及甲方书面指令)。 |
10、工程规模:园林绿化面积:11859 m2;造价:230 万元。 |
三、投标申请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资质等级及范围:专业承包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 |
2、项目经理资质类别和等级:无 |
3、本次招标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4、本次招标是否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否 |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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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ggzy.njzwfw.gov.cn/njggzy)购买招标文件。 |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含相关工具软件使用费),售后不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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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资格审查方法: |
1、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法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及有关法规文件的规定执行。 |
2、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资审合格的必要合格条件为: |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
(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
(4)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经理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
(5)以联合体形式申请资格审查的,联合体的资格(资质)条件必须符合要求,并附有共同投标协议; |
(6)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相关规定不作要求的除外); |
(7)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
(8)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其他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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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工程按照苏建规字(2013)4号文件规定,因工程技术复杂或者具有特殊专业技术要求,增设的资审合格的可选条件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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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资格审查由本工程的评标委员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进行评审。为了便于评审,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前将以下材料在“e路阳光”信用平台录入:企业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以及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如有)、业绩资料(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材料。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六、评标方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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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法四:开标时由投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下列方法之一作为投标报价的评审标准。 方法一: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A)。评标基准价 =A ×K,K 值在开标前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K 值的取值范围为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方法二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评标价算术平均值为 A(若7≤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若有效投标文件≥10 家时,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后取算术平均值为 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 =A ×K1 ×Q1+B ×K2 ×Q2,Q2=1-Q1,Q1 、Q2 取值一般均应≥30%;Q1 、K1 值在开标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随机抽取确定。Q1的抽取范围为50%—70%(抽取数值为50%、55%、60%、65%、70%), K1 的抽取范围为 95%~98%(抽取数值为95%、95.5%、96%、96.5%、97%、97.5%、98%);K2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在有效投标中按照评标价偏离评标基准价由小至大的次序,推荐1至3名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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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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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标人的单位名称必须与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单位名称一致,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2.本工程设有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最迟将于投标截止日前15日以以澄清或答疑的形式告知所有投标人。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视为无效投标报价,其投标将被否决。 3.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相关证明原件需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备注:一、职称证上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二、职称证上无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分类的,但是具有园林绿化或相关专业学历证书的,提供职称证原件和相应毕业证书原件并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本工程为园林绿化工程,项目负责人无需提供建造师证书。 5.城市园林绿化企业无安全生产许可证。 6.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缴纳。 7.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委托代理人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8.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所报项目经理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按时到达开标会现场并递交身份证原件,唱标时当场核对上述原件,如无人员到场或无法提供原件或所递交的原件无效的,将视为投标人自行放弃本标段的投标权。 9.本工程实行履约担保制度。本工程中标人应与发包人签订施工合同时向发包人提交金额为中标价10%的保证金作为履约保证金(采用以下方式:转账支票、本票、汇票)。拒绝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项目。在发包人确认收到中标人递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向中标人提交同等金额的银行保函作为工程款支付担保。 10.本项目执行苏建招【2009】140号文第十条规定:若中标人的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报价的算术平均值5%以上,则中标人必须在中标结果公示结束后5天内以转账支票或本票的形式向招标人提交中标差额保证金,金额为中标价低于本次招标中所有有效标书投标价的算术平均值的金额,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11.本工程投标人必须提供近半年(2016年1月至2016年6月)连续为所报项目经理缴纳的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养老保险缴纳单据凭证(需明确缴费月份、个人姓名、缴费单位)。须加盖社保机构公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由投标人自行扫描上传至投标文件中,否则将作为资格审查不通过处理。 12.投标人企业及所报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 13.根据宁建规字〔2014〕2号文,本次招标不接受黄牌警示单位投标。 14.本公告发布时间即为招标文件的网上开始下载时间,投标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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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本公告发布法定媒体 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监管网 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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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发布日期从 2016年7月20日9时50分到 2016年7月27日9时50分为止 |
本公告为第 1 次发布公告 |
招标人:南京新尧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代理机构:南京银佳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盖章) |
招标人地址:南京市栖霞区尧新大道168号 |
代理机构地址:南京市鼓楼区广州路183号 |
招标人邮编:210000 |
代理机构邮编:210024 |
招标人传真:/ |
代理机构传真:/ |
招标人联系人:刘工 |
代理机构联系人:恽虹、鲍雪婷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25-83727765 |
招标人电子邮箱:/ |
代理机构电子邮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