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名称:翁洲大道沿线景观提升改造工程(海龙路段)公告发布时间:2016年7月21 日-2016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报名时间:2016年7月21日-2016年7月25日(节假日除外) 建设单位:舟山市定海区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报名地点:舟山市定海区东瀛路168号檀枫新苑物业管理楼4楼 工程造价:168.7317万元招标代理公司:舟山市博创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工期要求:60 日历天代理公司联系人及电话:舒海飞 0580-8230553 绿化面积:/开标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地址:翁洲大道沿线(海龙路段)开标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工程概况:本工程在翁洲大道沿线(海龙路段),景观园林设计面积约7600m2,包括花岗岩铺贴面积约1300m2、排水沟约长326.53米、绿化种植面积约6684m2,种植土回填60cm。投标保证金:3.0万元 申请条件:1、企业资质要求: 舟山市定海区行政区域内注册的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质标准执行建设部颁发的城建【2009】157号《城市园林绿化资质标准》。 2、具有市政公用貳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含临时注册建造师)或舟山市城乡建设委员会核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及以上项目主管资格,且无在建工程。 3、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4、报名时应携带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的所有资料(共三份,且按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要求的顺序装订成册),资格审查合格者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5、达到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 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序号项目内容合 格 条 件 1企业营业执照真实有效。 2企业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真实有效。 3企业、项目负责人经营行为无正在受公示的严重不良行为记录或三次及以上一般不良行为记录。 4项目负责人资质符合招标公告规定的要求 真实有效且项目负责人无在建项目。 5项目负责人近二年承接的项目提供项目负责人手册和《项目负责人两年内在建和已完工程情况表》,两者记述应一致。该表必须由项目负责人签字,且内容真实有效。 6项目班子配备项目负责人、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关键岗位的人员[施工员、质量员、材料员、安全员(安全员岗位证或C类安全考核证)必须配备齐全、持证上岗;且均应有社保证明(近三个月内),如因故无法提供社保证明,须提供能证明是本企业在职人员的相关证明资料。 7诚信承诺投标报名单位和法定代表人必须对投标过程的企业行为作出诚信承诺 备注: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提供的有关证书、文件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实,有关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无法提供原件核实的,复印件必须经原发证、发文部门盖章确认。 2)投标单位承诺:我公司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均真实可靠,若有虚假一经查实,将取消资格。 3)投标报名有关资料在“定海区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下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