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长实招【2016】S002号 开标时间:2016-08-16 所属行业:市政公用工程 标讯类别:省内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代理: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三明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所属地区:三明市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三明陆地港商服区(一期)工程商务金融区及商业街A标段景观工程 已由 沙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 沙发改[2015]招标核3号 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三明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招标人为三明港务建设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 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内 ; 2.2. 工程建设规模:三明陆地港商服区(一期)工程商务金融区及商业街A标段景观工程投资约945万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三明陆地港商服区(一期)工程商务金融区及商业街A标段景观工程(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 2.4. 招标预算价:9449849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 9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 ;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 ; 2.7. 质量要求:符合《城市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及以上资质。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园林专业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并且是本企业在职职工(以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注册执业证书复印件或社保管理部门出具的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前连续缴费三个月及以上的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所署单位为准);园林专业按关于修订《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城[2009]157号)的规定,园林专业:指与园林绿化工程规划、设计、施工及养护管理相关的专业,包括园林(含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等)、园艺、城市规划、景观、植物(含植保、森保等)、风景旅游、环境艺术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3.4.1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市政类)(根据闽建筑[2016]6号) 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的合格分值为60分。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低于60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查询地点: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址:xy.fjjs.gov.cn 。)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拟派出的项目负责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 。 3.6. 根据闽建筑[2015]5号文件规定:投标人因不再符合相应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要求条件被资质许可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企业在整改期间不得以责令限期改正有关的资质参与投标,否则按废标处理。资质证书有效期届满未办理延续手续的,不得承接工程或参与工程施工投标。 3.7. 根据闽建建[2014]42号及闽建办建[2016]10号文件相关规定,被列入黑名单施工企业在黑名单有效期内不得参与国有投资(含国有投资占主导或控股地位)的房屋和市政工程投标。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本招标项目 不采用 电子招投标。 4.2.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6 年 7 月 25 日至 2016 年 7 月2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1 时 30 分,下午 15时 00 至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下同),到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沙县新华都四楼)采用 无记名方式 购买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等资料每个标段售价人民币 200 元,投标单位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否购买施工图纸等设计资料,需购买者3天内提供,费用按物价部门规定计取,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2016年 8 月 15 日17时30分;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壹拾捌万元人民币(¥180000元)。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电汇或银行转账。 6.4.投标保证金须从企业基本账户汇出,并在汇款凭证上清楚注明“长实招【2016】S002号保证金”。 6.5.按照闽建筑[2014]33号文件精神,福建省建筑业龙头企业(龙头企业名单按闽建筑[2014]39号执行)可采用年度投标保证金提交方式,龙头企业须在资格审查文件中提供由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的在使用期限内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收讫证明随资格审查申请函一起递交。未按要求提交《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或提供的《福建省房建和市政工程年度投标保证金收讫证明》过期、失效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16 年 8 月 16 日 15 时30分,提交地点为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交易厅(沙县新华都四楼);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拟派出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可同时为委托代理人)必须持职称证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到场核验登记,并提交购买招标文件的凭证复印件、投标保证金票据复印件、使用年度投标保证金的龙头使用期限内的收讫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原件核验),否则,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7.2.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 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 三明港务建设有限公司 ; 地址:海西三明生态工贸区生态新城内 ,邮编: 365500 电话: 0598-8862125 联系人: 李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 厦门长实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沙县金鼎城13幢3单元3A01室 ,邮编: 365500 电话: 0598-5855543 联系人: 胡先生
投标保证金银行账号: 开户行:中国银行沙县支行 开户名: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 号:409 158 434 721
招标投标交易场所名称: 沙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 沙县新华都四楼 电 话:0598-5845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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