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湖北随州市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一期(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28997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湖北
工程名称:

湖北随州市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一期(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公告名称 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一期(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所属行业 其它
所属地区 随州市工程类别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招标类别 施工下载时间 2016/7/22 13:00:00到2016/7/27 12:59:59
开标时间 2016/8/12 9:00:00

备注:如果公告正文及招标文件中不包含时间,以上表中的时间为准
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一期
(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招商招标公告1.招标条件
根据随发改发【2015】220号文的批复,经市政府批准,随州市城市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作为项目法人拟建设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一期(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项目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州市城市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回购的原则,采取招商招标的方式对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一期(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进行建设。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2.项目概况与招商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随州市白云公园及白云社区三组;
2.2工程规模: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一期(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北起白云大道,毗邻原随州电大,恢复杨坚故居、建设大隋苑广场等人文景点,展现隋朝及随州文化。广场南北两侧绿地依据“海绵城市”建设的理念,布置有两处雨水花园,在形成生态景观的同时,亦能吸纳及净化广场和周边道路的雨水。占地面积约4.57公顷。该项目总投资约2900万元,工程质量达到合格;
2.3 计划工期:480日历天;
2.4本次招商招标范围为招商约定的内容、图纸、工程量清单、招标答疑(如有)等范围内的工程施工。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3.1.2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企业一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没有处于在建设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限制投标时间内;
3.1.3拟派项目经理须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取得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没有押证管理和在建工程。有劳动养老证明的企业在册的施工员、材料员、质检员、预算员(或造价员),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要求配备并齐全;
3.1.4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14或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
3.1.5投标人近三年(2013年7月以后)至少独立完成过一项单项合同金额不少于2000万元的绿化景观工程项目业绩(以竣工验收证明时间为准);
3.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两年无行贿犯罪记录;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该项目需融资2600万元;
3.6中标人的融资款转为工程保证金,按照合同约定分期返还,未中标的融资款于招商招标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原路退还(不计利息)。对违约放弃中标者,招标人将没收其投标保证金;对招标人造成经济损失的,招标人将从其融资款中扣除中标项目金额的1%作为经济补偿;
3.7工程施工、回购:招商招标成功后签订招商招标合同,按照投融资+施工总承包,竣工验收合格后随州市城市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回购的原则。由投资方按照《随城山国家生态公园一期(白云社区棚户区改造)工程招商招标合同》(见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节“合同附件格式”)的条款执行。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业主单位按审计部门审定的最终工程造价为准。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2日13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至2016年7月27日12时59分59秒,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凭单位CA数字证书下载招标资料;
5.2报名单位应事先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CA认证卡。报名单位需持法定代表人证明或其委托书、《居民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副本)、《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以上均为原件,其复印件加盖法人印章留存),到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406室办理CA认证手续。详细情况请登陆www.szztb.com.cn的“公告通知”栏目查询,或咨询。报名单位应按照行业类别和管理规定,提交上述应当具备和具有的相关证书;
5.3报名单位由委托人办理CA认证的,其委托人应当为投标人的在职人员,否则将可能导致投标人不能正常开展业务。请尽早办理CA认证和在报名单位所在地建设银行办理企业网银高级版,以确保顺利开展业务。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的“用户免费注册”上传投标人基本信息,完成注册手续。报名企业根据年度投标需要填报“项目经理”信息,未上传项目经理信息的将有可能导致无法正常投标;
5.4报名单位获取CA认证后,插入CA锁,通过《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按照系统提示进行上传或下载业务活动;
5.5投标保证金为2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将投标保证金通过其基本账户转账至其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在《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中按系统提示从建行企业网银高级版账户缴纳至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并及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作为缴纳保证金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投标保证金缴纳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0日16时00分。未按上述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无效。投标保证金不换取收据,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保证金回单,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依据以开标时《随州市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开标一览表”中提供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到账名单为准;
5.6招标文件费用按照系统提示通过网银缴纳,售后不退。每套400元。投标人应及时打印带订单号和商户名称、代码的初始银行电子回单,开标时提交招标代理公司作为招标文件购买查询依据(注:打印初始银行电子回单之后补打的电子回单无订单号,不能作为查询依据);
5.7 招标人不再另行提供发售招标文件服务(包括邮购)。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12日9时00分,地址: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08室(随州市青年路210号);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应当拒收;
6.4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6.5递交人须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须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取得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如递交人为法定代表人应当出示身份证、营业执照;如递交人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并取得园林绿化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园林绿化项目经理证书应当出示身份证、职称证、授权委托书、企业项目负责人证书或项目经理证书。未按以上要求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zztb.com.cn)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标人:随州市城市建设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张  恒     电话:0722-3326716
招标代理机构:随州市兴城工程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齐星花园第17栋1单元7层
联系人:刘  工     传真、电话:0722-3323211

报名期限: 2016-7-22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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