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浙江宁波府城隍庙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29054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浙江
工程名称:

浙江宁波府城隍庙修缮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交易登记号:2016NBHSGC062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府城隍庙修缮工程已由宁波市海曙区发展和改革局以海发改投【2016】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招标人为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招标代理人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由社会捐赠解决,不足部分暂由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垫付,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开明街以西,县学街以北,药行街以南,解放南路以东。

规    模:项目用地面积约5332.83平方米左右,总建筑面积6006.27平方米。维修主要内容:1、对因地铁施工引起的大殿西梢间及西中厢房不均匀沉降采取复原与加固;2、对后期改造的厢房尽量考证其原有形式,尽可能恢复原有格局;3、参照同时期,同类型建筑或按现存痕迹,按最少干预原则恢复宁波府城隍庙;4、本项目采取整体立项,分步实施方式。

项目总投资:3499.92万元。

招标控制价:2587.6723万元,其中木材防腐处理575711元。

计划工期:12个月

招标范围:宁波府城隍庙维修工程的照壁、天井、门厅、仪门、前戏台、大殿、后殿、东西中厢房修缮工程,东西前厢房、东西后厢房、后戏台、看楼新建工程,地下基础加固及新建工程,地上保留建筑加固工程,室外排水工程以及安装等施工工程及保修期服务。

标段划分:1个。

质量要求: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要求:合格,并达到宁波市安全文明标化工地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 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1.2 投标人资质要求:资质①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由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资质②不可移动文物结构与基础加固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同时具备资质①和资质②,或由资质①和资质②组成的联合体。

3.1.3注册地在浙江省内的投标人须经过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注册地在浙江省外的投标人须在企业注册地省级文物局核审备案同时在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若联合体投标的,仅针对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资质单位,浙江省文物局核审备案表格详见5);

3.1.4开标日之前(不含开标日),投标人(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登记信息的,相关信息已在系统中确认通过,且电子信用证的人工工资担保在有效期内;注册地在浙江省行政区域以外的投标人(具有特种工程专业承包(结构补强)资质)已通过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的备案登记;

3.1.5投标人如在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有信用等级的,其信用等级须为C级及以上(以开标之日所在季度的系统提供的信息为准);

3.2 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3.2.1 拟派项目经理资格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职业资格证书;

3.2.2拟派项目经理要求无在建项目,具体按照甬建发[2014]231号文件执行。

3.3 其他要求: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均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被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黑名单记录公告平台”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经检察院查询近五年(本招标项目信息公告发布之日《含公告发布当日》起)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联合体牵头人须具备文物保护工程施工贰级及以上资质(由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部门颁发),并负责派遣项目负责人。

4.投标报名

本招标项目采用网上申请的方式进行投标报名。有意向的投标单位进行网上投标报名,报名截止时间至2016年7月27日17时。

4.1凡参加海曙区工程项目的投标单位必须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栏自行进行投标注册。信息填写完整后可存即可参加投标报名,无须再到窗口审核。投标单位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完整,以免投标时被否决。

4.2如有信息需要变更,也自行在网上进行变更保存后即可通过,无须再到窗口审核。

4.3首次注册的投标单位用户名是单位组织机构代码证号码,密码是1,登录后及时修改,并请务必记住自己的用户名和密码,以免造成不便。详见“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http://ggzy.haishu.gov.cn)”通知公告《关于“工程建设招标业务”投标注册资料填报及变更申请的通知》;

4.4投标人未在该系统进行投标申请的,其投标做否决处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单位可自行在招标公告附件中下载招标文件。

5.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7日17时前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报名申请,并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等)。

5.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该费用须在递交投标文件后投标截止时间前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6.投标保证金

6.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拾壹万元整,提交详见投标人须知3.6.1

6.2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投标人的基本账户转入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账户,非基本账户转入的作否决处理。保证金办理人根据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

投标人登录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haishu.gov.cn)网 “工程建设招标业务”进行投标报名前,须核对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如发现登记有误的,投标人须修改成现在使用的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和账号。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还须提交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对投标人在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建设招标业务”系统中登记的基本账户信息进行核对,如发现不一致的,其投标将作否决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6年 8 月12 日14时00分,地点为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中山西路298号海光大厦15楼(从北门上)开标室(1)。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代理)人不予受理。

8.招标公告发布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www.bidding.gov.cn)和宁波市海曙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 ggzy.haishu.gov.cn)、数字海曙(http://www.haishu.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市海曙区房地产管理处    招标代理人:宁波市正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宁波市海曙区                地址:高新区翔云路100号科贸中心东24楼

邮编:315040                           邮编:315000

联系人:林工                           联系人:劳巧贞

电话:0574-87304446                    电话:0574-87736286

传真:      /                          传真:0574-87730234   

报名期限: 2016-7-252016-7-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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