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光明路(东方大道---民建渠)道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已由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以“石首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市光明路(东方大道至民建渠)道路拓宽改造建设项目立项的批复”(石发改[2016]116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为政府资金,出资比例为政府资金100%,招标人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本招标项目建设地点位于石首市笔架山办事处,光明路(东方大道---民建渠)道路拓宽改造建设工程含路基、路面工程(含人行道)和雨水管道工程,建设长度1409.921米,道路幅宽为22米,在原有道路两侧拓宽,主车道路面宽17米,双向四车道和自行车道,采用钢制分隔栏隔离,路面结构为沥青混凝土面层,两侧人行道各2.5米宽,人行道砖采用透水砖。道路两侧布置钢筋混凝土承插管。本次招标内容主要包括路基、沥青混凝土路面、雨水管道(井)、人行道路面等工程。计划工期150天,质量达到合格工程要求,工程总造价约1653.24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建造师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资质。有相应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2投标企业2013年至2015年度财务状况良好(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3.3近三年无不良信誉(不在处罚期内)。 3.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网员单位。 3.5省外建筑业企业单位必须进湖北省住建厅一体化平台办理登记手续。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5:00时至18:00时(节假日不休息),持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建造师证、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16年网员证等原件及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报名室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100元,图纸每套4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8日上午9时30分,地点为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石首市财宝路28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石首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ssztb.cn)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招标代理机构: 湖北五环宏达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石首市绣林大道 地址:石首市财宝路26号 邮政编码: 434400 邮政编码: 434400 联 系 人: 黄力军 联 系 人: 李建勇 电 话: 13797557188 电 话: 13986712535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2016年 7月 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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