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29882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北京 |
工程名称: |
北京市门头沟新区绿色廊道生态环境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工程地点:北京市门头沟区 2、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门头沟新城南部的高压走廊下,呈南北向带状分布,总面积54.67公顷,东北至滨河公园景观大道,西南至莲石路(最终以规划确定的地块钉桩范围为准)。新植乔灌木72248株、新植色带及地被328974平方米,同步建设园路、给排水、照明等配套设施。 3、本工程共分为四个标段,区域划分及投资概算分别为:标段号 区域划分 投资概算(人民币万元)一标 面积13.19公顷;北至:信翔生态园,东至:滨水公园景观大道,南至:电厂路,西至:绿海森林公园 3482.53 二标 面积19.27公顷;北至:六环路四道北桥,东至:滨水公园景观大道,南至:六环路贵石桥,西至:永定镇卫星队村 4017.03 三标 面积11.81公顷;北至: 电厂路, 东至:西苑路,南至:锅炉厂南路,西至:石龙西公交场站 2815.34 四标 面积10.39公顷;北至:冯村沟,东至:北京石信隆达公司,南至:108国道,西至:紫金路。 4119.26 注:投标人可以对上述4个标段分别进行投标,但最终只可中1个标段。投标人在报名时必须注明投哪个标段,若未按报名时注明的标段进行投标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申请人资格要求: 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遵守有关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制度、优良的管理;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专业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 依据京门预发【2013】第1号《门头沟区基本建设工程、政府采购及中介组织领域实行廉洁准入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提供检察院出具的廉洁准入证明; 6. 参加工程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人除具有以上资格外,还须具备以下资质: (1) 具备有效的城市园林绿化企业壹级资质; (2) 项目经理具有园林绿化相关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7、外地进京企业应具有进京备案许可证明; 8、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书; 9、投标人须经招标代理机构登记备案后才有资格参加本次投标;项目说明: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报名期限: | 2016/7/25至 2016/7/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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