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分院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大连市社会福利院委托,就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分院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及其相关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1.1本项目的采购方式为:公开招标 1.2项目名称: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分院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 1.3招标编号:HL2016-0701 1.4采购预算:107.6794万元(投标单位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标段名称财政资金(万元)其他预算资金(万元)总预算资金(万元) 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分院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107.67940.0000107.6794
1.5该项目无 拦标价,拦标价在开标前 天公布。 1.6招标内容:精神病分院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1.7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对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核方法为资格后审 2.2报名其他条件:合格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并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二)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及以上资质,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三)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无在建工程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记录。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报名的各投标单位须登陆大连市政府采购网(http://ccgp.dl.gov.cn/dlweb/)“会员专区”进行注册(已注册除外)并审核通过。 3.1本项目招标文件获取方式为:现场购买 现场购买:申请现场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请携带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项目经理资格证明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还须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联合体协议内容应包括但不仅限于下述内容:①联合体各方的地位(联合体的主体及成员单位)②联合体的授权代理人(须出自联合体主体)③联合体各方的权利、义务、责任④联合体的任一方均对本次投标承担连带责任⑤联合体对外资金帐号的确认)原件一份及上述所有材料相应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到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处购买招标文件。 网上购买:已注册会员的投标单位须进入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自行购买下载招标文件。 时间:自2016年07月25日起至2016年08月01日,每天上午9:00至11:00,下午13:30至16:00(节假日除外); 地点: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409室; 售价:每套200.00元整人民币,售后不退。 图纸押金0.00元人民币,在退还图纸时退还(不计利息)。 招标文件、图纸,如需邮购,邮费自负,需加手续费(含邮费) 人民币50.00元,招标代理人对邮寄过程中的遗失或者延误不负责任。 3.2需提交投标保证金金额为:21500.00元;保证金形式及缴纳方式见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标段名称保证金金额(元)保证金缴纳截止日期 大连市社会福利院精神病分院维修改造及绿化工程21500.002016年08月09日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与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 (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8月16日13:00至2016年08月16日13:30; (2)投标文件递交与接受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七 受理区 (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3:30:00; (4)开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八开标室(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3)评标时间(北京时间):2016年08月16日 13:45:00 (4)评标地点:大连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5楼第十六评受理7(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东北北路101号大连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 4.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到指定地点,招标人不予受理。 5.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招标文件
6.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连市社会福利院 采购代理机构:大连合力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地址:大连市中山区上海路45号宏孚大厦1409室 邮编: 邮编: 联系人:王坤 联系人:孙栋 电话: 电话: 0411-82588708 传真: 传真: 电子邮件: 电子邮件:
该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自2016年07月25日起,至2016年08月0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