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30009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地 区: | 湖南 |
工程名称: |
湖南省衡西公路(衡阳县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
工程简介: |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衡西公路(衡阳县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已由衡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衡发改工【2013】20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融资及业主自筹。招标人为衡阳县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华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衡西公路(衡阳县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2.2建设地点:衡西公路K5+530-K17+143。2.3建设内容:衡西公路K5+530-K17+143景观绿化工程。 2.4工期要求:5个月。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2年,质保期4年。 2.6招标范围:衡西公路(衡阳县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相关资料为准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2.8招标控制价:¥36312575.13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3.2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一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企业近6个月无不良行为记录;湖南省外企业按照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3拟任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具有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园林绿化项目负责人资质 ,且无在建工程;拟任项目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工程,并提供报名当月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3.4参与本次投标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连续6个月的社保证明);且无在建工程;3.5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3.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具有履行合同的经济实力,以投标人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证明为准,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3.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违反其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4.评标办法4.1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综合评估法I”。4.2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 该项目投标保证金柒拾万元,由投标申请人采用转帐方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衡阳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在报名截止前递交,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户名:衡阳县建筑工程管理局建设工程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衡阳县支行 银行账号:2034 3042 1001 0000 0221 3315.4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在银行进帐单上注明“衡西公路(衡阳县段)景观绿化工程施工”的投标保证金,若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实是否到帐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从2016年7月26日~2016年7月30日(上午9:30时至11:00时,下午15:0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节假不日休息)必须由投标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授权委托人必须是拟派往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携带:①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②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③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④项目负责人资格证书(原件)。⑤单位有效介绍信(招标公告发布后开出并打印的方为有效)。⑥法人代表资格证明和本人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本人身份证(原件)。⑦湖南省外企业须携带《入湘施工登记证》;企业所在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企业无不良行为纪录;项目负责人及各岗位人员无在建项目及不良行为纪录证明(原件)。⑧投标保证金银行进账单或收款收据(原件)。⑨银行开户许可证。⑩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岗位资格证书。⑾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项目负责人1人、项目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报名当月出具的投标截止前近6个月社保证明。⑿企业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部门报名当月出具的无行贿犯罪纪录查询证明,须包含投标人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以上资料(⑤、⑥、⑾、⑿留原件;①、②、③、④、⑥中的身份证、⑦、⑧、⑨、⑩、验原件、留复印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到场参加报名。分别提供上述资料到衡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衡阳县西渡镇蒸阳大道261号)报名并留加盖公章的资料复印件。资料不全、报名人与其证照不符或超过报名时间者恕不接受。报名时的关键岗位人员与正式投标时人员必须保证一致,不得更改,投标人提供的证件及相关资料必须真实有效,不得提供虚假的证件和相关资料,否则取消其投标资格。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施工图纸、清单或电子文档每套售价1000元整。售后不退。6.3澄清答疑采用书面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的澄清、答疑均采用书面方式发布。 7.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7.3项目负责人须参加资格审查会议和开标会,否则,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
报名期限: | 2016/7/26至 2016/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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