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城御园一期景观及配套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永城国龙置业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龙城御园一期景观及配套工程 2.2 招标编号:HNDCZ-2016-727 2.3 招标范围:龙城御园一期景观设计面积约12000平方,由景观园路、铺装系统、水景系统、绿地绿化、户外小品、绿化给排水、园区照明等组成,容积率3.7,建筑密度18.99%,绿化率≥34.75%,等配套工程。 2.4 建设地点:永城市东城区中原南路与沱滨南路交汇处东南角。 2.6 工期要求:150日历天(具体以发包人出具的开工通知书为准)。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验收规范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2 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4年以上的从事园林绿化的工作经验且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4 须具有2013年07月0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以来至少承担过一项合同金额不少于700万元的园林绿化工程(注:本项目园林绿化工程仅指商住楼、住宅项目的园林绿化工程); 3.5 拟派技术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 3.6须具备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被授权委托人,开具日期不得早于公告发布之日);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项目经理于2016年07月22日至2016年07月28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8:00至11:30,14:30至17:30(北京时间,下同),携带以下材料的原件参加报名: (1)企业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居民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投标人未处于责令停业、投标资格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经营状态的承诺书(投标人自行承诺); (3)拟派项目经理二代居民身份证、职称证、无在建承诺; (4)技术负责人职称证; (5)企业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及竣工验收报告); (6)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7)拟投标项目经理、拟投标技术负责人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的2016年1月份至3月份在本单位纳社保证明原件; 以上资料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投标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复印件一套,以备核查。 4.2 报名地点: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郑州市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A1202室)。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售价1000元/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2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及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见招标文件。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永城国龙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王先生 电 话: 13938695304 党风政风监督室联系人:刘先生 联系方式:0371-69337140 招标代理机构: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经三路与纬五路交汇处广汇国贸大厦A1202室 联 系 人:刘女士 电 话:0371-655859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