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沃县文物旅游管理中心东许三清庙献殿修缮补充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QWZC2016180 曲沃县文物旅游管理中心东许三清庙献殿修缮补充工程项目谈判公告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曲沃县文物旅游管理中心的委托,对东许三清庙献殿修缮补充工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望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此次活动。
一、项目名称:曲沃县文物旅游管理中心东许三清庙献殿修缮补充工程项目;
二、谈判内容:东许三清庙献殿修缮补充工程。(详见谈判文件);
三、项目编号:QWZC2016180;
四、预算价格:285749.42元;
五、参与谈判的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备文物保护修缮一级资质(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本次采购项目拒绝供应商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7)与本项目有关的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六、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须携带的资料:(通过有效年检的)
1、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
2、有效期内的国税、地税登记证副本;
3、有效期内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5、具备文物保护修缮一级资质(国家文物局或省文物局颁发);
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如受托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经办人还需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
8、就本项目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以上资料必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归还)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的清晰复印件两份(并装订成册),且属于合法有效的。如不能提供,我中心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有关条例规定,有权拒绝任何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有关本次谈判的具体事宜请与项目联系人咨询)
注:以上资质的符合性审定以评标委员会评标结论最终认定为准。
七、公示期限:2016-07-22 2016-08-01;
八、谈判文件发售: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2日至2016年7月28日
(北京时间8:00-12:00,15:00-17:30,双休日、节假日除外)
2.谈判文件发售地点:
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财政局五楼)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
九.谈判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08-04(上午9:00)
地点: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室(县财政局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曲沃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郑先生 电话:0357-5511887
采购单位:曲沃县文物旅游管理中心
联系人:李先生 电话:1383434679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