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3211607080102项目名称宿迁市洪泽湖东路东延段景观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3213211607080102-BD-001标段名称宿迁市洪泽湖东路东延段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7月26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8月1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宿迁市洪泽湖东路东延景观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码:3213211607080102-BD-001 宿迁市宿豫区交通运输局的宿迁市洪泽湖东路东延景观绿化工程已经宿豫发改【2015】98号文件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现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工程地点:洪泽湖东路与张家港大道交汇处,向东延伸,终于规划杨舍路交叉口 1.2工程规模:投资约230万元 1.3工 期:40日历天 1.4质量标准:合格,管养期:3年 1.5工程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a、完成工程量的50%,支付合同价款的10%,栽植完成,经甲方组织初验合格后,支付已实际完成工程量(按中标价格计算)工程款50%;从初验合格起栽植满1年,经甲方组织复验,支付成活苗木的30%工程款(在甲方上述验收期间,如发现前期验收成活苗木死亡,甲方扣回已支付死亡苗木的工程款,待补植成活后支付);管养期为三年,管养到期后,对项目将进行竣工验收,并经园林权威部门对苗木长势和管养情况总体验收评价合格后(以工程验收报告书为准),报审计机关审核后凭验收清单和完税发票(实际支付工程款票额)付清余款。 1.6本次招标工程共分 一 个标段。标段划分及相应招标内容如下:宿迁市洪泽湖东路东延景观绿化工程施工,包括苗木采购、栽植、管养等。 2.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3.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合理低价法(随机抽取评标基准价)。 4.申请人资格要求 4.1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4.2拟选派企业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园林专业中级(含)以上技术职称; 4.3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4.3.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4.3.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并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变更手续的; 4.3.3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4.3.4在建工程是指:处于中标人公告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验收合格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证明材料。 4.4投标人法人代表的授权委托代理人、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且在投标时须提供本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及投标前6个月内本单位为其办理的任意一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会养老保险或医疗保险官方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4.5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6其他条件: 4.6.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4.6.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4.6.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4.6.4企业必须取得《宿迁市建设市场信用核准书》,办理地点:市住建局市场处(建设大厦1507房间,联系电话:0527-84387296); 4.6.5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政府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图纸等资料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08时30分至2016年8月1日18时00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sqggzyjy.gov.cn)的投标人业务管理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250元(含网上招投标平台和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使用费人民币15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0527-84396020, 15850923059。 5.2 CA加密锁办理:网上购买招标文件须申报成为网员并申领CA锁,详情请查阅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sqggzyjy.gov.cn) “通知公告”栏目中《关于电子招标投标办理CA证书和电子签章的通知》。咨询电话:0527-84396015。 6.投标人面谈 本工程不采用面谈。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电子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上传至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逾期上传或者未上传到宿迁市网上招投标系统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2网上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2016年8月16日9时00分; 7.3开标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宿迁市洪泽湖路156号,人防大厦向西300】 十一 楼开标 二厅。 8.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情形 8.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8.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8.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宿迁市宿豫区交通运输局 地址:宿豫区交通局院内 联系人:费绍东 电话:0527-84465309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天园项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宿豫区金融财富广场A座10楼 联系人:周雷 电话:0527-80181555 邮箱:sytyzbdl@163.com 电话:0527-80181555 邮箱:sytyzbdl@163.com 报名信息请申请人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报名,报名经办人须携带本人身份证件,并于 时 分,至 时 分(公休日、节假日除外)到 提交资格预审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