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代码:04272016050163 建筑工程| 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任家村绿化工程,按照规定程序已办理了招标备案,通过公开招标择优选取具有资质的法人单位,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工程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任家村绿化工程 2.招标单位:盘锦市双台子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 3.建设地点:盘锦市双台子区陆家镇任家村 4.资金来源:水库移民600元内资金 5.计划工期:2016年8月30日至2016年12月30日 6.工程内容:绿化面积12342平方米,其中栽植李子树(D=6-8cm)100株,桃树(D=6-8cm)120株,杏树(D=6-8cm)70株,枣树(D=6-8cm)66株,梨树(D=6-8cm)60株,苹果树(D=6-8cm)77株,大梨树3株,大海棠2株,道路1844平方米,作业路1600平方米,廊道40米,凉亭1座。( 估算价为70万元)(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7.质量标准:合格 二、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城市园林绿化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需持有的证件、资料 1. 投标单位请于2016年7月26日~2016年8月1日,每日上午8:30~11:00下午 13:30~16:00(节假日休息)携带资质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办公室(地址: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二楼、联系人:常女士、联系电话:0427-8650057)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将审查合格确认函、资质资料原件及复印件在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8月1日16:00前递交到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报名后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否则投标无效。 2资格审查及报名时所需持有的证件、资料及要求: 资格审查及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法人诚信证明、项目负责人园林绿化专业中级(含中级)以上职称证。 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经人社部门认定盖章、1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或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以上均为副本)原件和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名或报名不合格的将不予出售招标文件 四、文件发售时间、地点及售价 1.发售时间:2016年8月2日至8月8日,每日8:30-16:00(节假日休息) 2.发售地点: 沈阳市浑南奥体中心浑南三路新华国际公寓8-C2405室 3.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500.00),售后不退,不邮寄。 五、开标时间及地点:2016年8月24日13:30,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一楼(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壹万肆仟元整(交至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投标人提交的投标保证金应当从其基本账户转出,汇款并注明投标企业名称及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介:辽宁省招标投标监管网,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平台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盘锦市双台子区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工作办公室 联系人:王晓光 电 话:13700075355 招标代理人:辽宁信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奥体中心浑南三路新华国际公寓8-C2405室 联系人:李魏 电 话:18842351599 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址:盘锦市兴隆台区惠宾街115号 邮编:124000
账户名称:盘锦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 户 行:中行盘锦分行营业部 账 号:312962350149 联 系 人:刘漫 财务室电话:0427-2835656 2016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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