眉县渭河湿地公园水生态修复工程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SZTGK-BJ-160723-GC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眉县渭河湿地公园水生态修复工程招标实施方案已由宝市水办发【2016】340号批复,建设资金来自省级专项资金。项目法人(招标人)为眉县渭河综合治理办公室,招标代理机构为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依据宝市水办发【2016】340号招标实施方案的批复,该工程划分为一个施工标项。 施工标项建设内容为:栽植6cm柳树1550棵,子堤坡面覆土16585 m3,坡面混播草坪33170 m2,种植灌木花卉2622株,其中红叶石楠150株,龙柏1782m,小叶女贞744株。工程概算投资约100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施工标项投标人必须具备水利水电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类似工程项目施工经验,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施工设备满足工程施工作业要求,企业负责人、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投标代理人必须与委托人有正式劳动合同关系(投标时提供近一年内由委托人缴纳的养老保险复印件并加盖养老保险机构公章),并具有相应从业资格。投标单位及人员信息必须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中登记报备。 凡未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建立信用档案的省内、外(含中央驻陕企业)施工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招投标活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后审不合格的单位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4日,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报名,报名时企业法人授权的代理人需携带以下证件的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建造师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三类人员)、单位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2016年8月5日至2016年8月9日(节假日不休),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持单位介绍信、本人身份证在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5日上午10:00时,地点:宝鸡市科技大厦5楼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招标人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陕西省招标投标协会网》、《宝鸡市水利网》、《三秦都市报》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陕西省中投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宝鸡市金台大道23号世纪荟萃广场A座东单元(3号门)1801室 邮 编:721004 联 系 人:闫先生、张女士 电 话:0917-3101299 传 真:0917-3101299 电 子 邮 件:sztbjfg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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