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站前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二期)已由温岭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为出让金及融资,招标人为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委托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进行招标代理。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本工程为温岭市铁路新区迎宾大道站前段两侧景观绿化工程(二期),该工程范围主要为迎宾大道站前段两侧绿化苗木、园路铺设、排水明沟、井加高等:1、绿化苗木:主要苗木有香樟、大香樟、黄山栾树、杜英、沼生栎、银杏、大银杏、雪松、广玉兰、二乔玉兰、日本晚樱、紫荆、造型罗汉松、垂丝海棠、丹桂、槭枫、山茶树、红梅、鸡冠刺桐、茶梅球、苏铁、无刺构骨球、红叶石楠球、茶梅、夏鹃、小叶栀子、红叶石楠、八仙花、南天竹、金森女贞、小叶女贞、长春花、朱蕉、花叶良姜、龙柏、麦冬、韭兰、白三叶、时令草花,草坪采用果岭草满铺,绿化总面积约22476平方米;其中香樟、杜英、沼生栎、红叶石楠球为甲供苗木移植;绿化种植土回填方量约22000立方米。2、园路铺设:绿道采用60厚红色透水砼,长约680.7米;排水明沟长约855米、土沟长约413米及集水井砌筑、UPVC管铺设及其他原老窨井加高等。 2.1.2本工程招标控制价:8351787元。 2.2招标范围:施工图范围内招标人指定的景观绿化、园路铺装、种植土回填、塘碴回填、排水明沟等工程。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资质二级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或园林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具有2013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之后单个合同金额400万元及以上的绿化工程施工业绩资格。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5日上午8:00前采用网上报名(不接受现场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网上未报名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4.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7天前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书面澄清和修改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工本费365元,售后不退。招标文件的工本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15日上午9:00整,地点为温岭市行政服务中心四楼?开标厅(一)。 5.2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因特殊情况无法到场的,应当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出具企业注册地县级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特殊情况证明原件,并明确委派该企业副总经理到场(同时递交到场的企业副总经理的任职文件原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招标投标网和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上发布。 7、其他事项 7.1未办理投标企业资质等信息资料入库和U盾的,应先申办交易登记手续,具体申请要求请登陆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wlztb.com.cn )在办事指南中查询(或电话咨询0576-86109764 林小姐)。 7.2 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温岭市九龙大道555号。 7.3已报名的投标人,如不参加投标的,应于开标前书面告知招标人或投标保证金已于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内付至指定的帐户,否则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4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询标的,须同时提交合法、有效的《投标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代理人必须为企业副总经理或企业技术负责人或项目经理。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擅自离开开标现场的,将按《关于印发<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的通知》(温招委〔2012〕2号)文件执行。 7.5以上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企业技术负责人以企业资质证书上的名字为准。 8、联系方式 8.1招标人:温岭市铁路新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腾 联系电话:15868696996 8.2招标代理机构:建经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范子云、叶盼雪 联系电话:0576-86109946 8.3温岭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系人:徐仙明 联系电话:0576-86109505<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温岭市招投标市场信用评价实施办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