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受常州市城市照明管理处的委托,对该单位维护景观项目公开招标。现邀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的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招标内容:
第一标段:主要针对运行抢修中三河三园周边各类平面、楼宇景观亮化灯具及线路的维修、防盗罩焊接等工作。
第二标段:主要针对运行抢修中高架周边各类平面、楼宇景观亮化灯具及线路的维修、防盗罩焊接等工作。
本项目有两个标段,允许一个投标单位投两个标段,但一个投标单位只能在一个标段上中标。如果某一投标单位在两个标段得分均最高,则由其选择一个标段作为中标单位,另一个标段将以次高得分的投标单位作为中标单位。
项目周期:招标有效期3年,合同一年一签,前一年考核合格后签订下一年度合同,项目首年服务期2016年9月1日至2017年8月30日。
二、对投标人的基本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资产运营良好,不存在因借贷、担保等可能影响投标人履行本招标项目的情况,具有良好的经营业绩,有提供优质服务的能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或无不良行为记录(如该记录对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6.无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禁止参与招投标活动的行为;
7.须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
8.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资质三级及以上;
9.须具有有不少于20人的劳动力储备,且必须为投标人自有人员(须提供企业员工与投标人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0.本项目须配备专职项目经理、安全员各1名,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安装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质(配安全B证),安全员须具有安全员资格证(C证)(提交建造师注册证书、安全B证、安全C证复印件,项目经理、安全员原件和复印件及本单位的劳动合同复印件);
11.本项目须配备电焊工1人、电工10人、高空作业人员3人以上,其他政府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持证上岗(提交电焊工、电工、高空作业人员上岗证原件及复印件);
12.本项目须至少配备一辆运输车辆,保证运行抢修工作的及时性(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租用车辆除提供行驶证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13.本项目须至少配备二辆核载5人以上的非货运车辆,保证抢修工作的及时性(提供运输车辆的行驶证,租用车辆除提供行驶证外还需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14.本项目须在常州市区(不含溧阳、金坛、武进区)具有到少一处面积不少于400平方米的维护基地(提供房产所有权证复印件,租赁房产须同时提交租赁合同复印件);
15.不接受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仅接受单一法人为投标人的投标。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和办法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2日(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1楼室财务部)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伍佰元整
收款单位: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银行账号:110502180900122316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常州市小营前支行
四、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
投标保证金数额:第一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
第二标段人民币肆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到帐截止日期:2016年8月16日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以银行电汇或转帐
*投标人必须自行将投标保证金按规定方式和时间缴至上述指定帐户并到帐,拒绝以其它方式缴纳,禁止第三方代缴保证金,否则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其投标文件将被评标小组拒绝。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到帐截止后统一查询投标保证金到帐情况。评审时,评标小组将根据银行出具的投标保证金到账时间证明作为审核该投标人是否具有投标资格的依据。
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将疑问于2016年8月3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递交或传真至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
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8:40-9:0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六、开标时间:2016年8月18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七、开标地点:常州招投标代理中心(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10楼)
八、招标文件售后一概不退。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概不退还。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常州市龙锦路1259-2号11楼1112室
邮政编码:213017
电 话:0519-8558036685580377(财务部)
传 真:0519-86621928 89890392(财务部)
网 址:www.e-jy.com.cn www.czztb.com
邮 箱:czztb@czztb.com
联系人:袁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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