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治市郊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杨暴宝峰寺南殿(三大士殿)修缮工程谈判公告
招标编号:SXZDF20160751 长治市郊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杨暴宝峰寺南殿(三大士殿)修缮工程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长治市郊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的委托,就长治市郊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杨暴宝峰寺南殿(三大士殿)修缮工程组织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本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与。
一.项目名称:长治市郊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杨暴宝峰寺南殿(三大士殿)修缮工程
二.项目编号:SXZDF20160751
三.项目预算:54.9800万元
四.项目内容:
1、本次招标共一包:项目详细内容及要求见本项目《谈判文件》;
2、工期:180日历天;
3、建设地点:长治市郊区堠北庄镇杨暴村宝峰寺。
五、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在中国境内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有国家(省)文物局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壹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国家文物局或省级文物行政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项目经理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原件(开标日期内有效)。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投标人购买谈判文件须携带的资料: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如法人代表购买谈判文件需提供法人证明)、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已办理三证合一的投标人,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项目经理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提供社保缴纳证明(投标截止日期前投标人最后一次缴纳社保金证明)、提供纳税证明(近三个月营业税或增值税、所得税纳税证明)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套。
七.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1.发售时间:2016年7月25日至2016年7月27日
(北京时间9:00-12:00,15:00-17:00,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
3.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整¥:300元(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八.开标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6年7月29日15:30时
地点:长治市云步街5号楼4层会议室
九.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治市郊区文物旅游发展中心
联系人:常玲玲
电话:0355-2207052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郭艳敏
联系电话:0355-2165588
山西正大方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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