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工程招标> 江西于都县中央红军出发地旧址修缮--红一方面军司令部、中共于北特区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旧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信息编号: 2630925
招标类型: 工程招标
地 区: 江西
工程名称:

江西于都县中央红军出发地旧址修缮--红一方面军司令部、中共于北特区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旧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投资规模: 万元
工程简介:


中央红军出发地旧址修缮--红一方面军司令部、中共于北特区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旧址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行业类型:房建 | 专业类型:设计 | 所属区域:于都 
招标编号:赣建于都(施)招字【2016】第77号
  一、招标条件
中央红军出发地旧址修缮--红一方面军司令部、中共于北特区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旧址工程已由于发改审字[2016]5号文件核准立项。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本次招标工程项目概况如下
(1)项目名称:中央红军出发地旧址修缮--红一方面军司令部、中共于北特区委员会、中央革命军事委员会后方办事处旧址工程;
(2)项目性质: 文物保护及修缮工程    ;(3)项目总投资  约412.17万元;
(4)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3291.05m2,(5)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6)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涵盖的所有工作内容;   
(7)资金来源及性质: 政府投资;     (8)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9)标段划分   1个标段    ;  (10)计划开工日期为2016年8月,竣工日期为2016年12月,总工期为  120日历天    
(11)建设地点  分别位于于都县银坑镇营下村牛角组、桥头乡朱屋村木塘组、桥头乡桥头村石背组   ;
(12)工程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施工验收规范   合格  标准。
三、投标申请人及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和资质等级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国家文物部门核发的文物保护工程一级施工资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古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且有足够资产及能力,能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具有省级及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国家文物保护工程施工项目负责人担任。
3.3本工程不允许挂靠等违法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规定从严处理。
3.4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条件、标准和应提供的相关材料名称 
1、本工程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 资格后审方式(即截标后进行资格审查) ;
2、本工程投标人必备的资格条件(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证件材料原件):
(1)企业营业执照;(2)企业资质证书; (3)安全生产许可证;(4)建造师注册证书[或临时执业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或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证,并附本人身份证;(5)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出具劳动主管部门已备案的劳动聘用合同,劳动主管部门未实行备案的地区,除提供劳动聘用合同外还须提供当地社保部门有效的证明材料)及本人身份证;(6)拟派企业施工员、质检员、材料员、造价员的岗位证书(或资格证书)和专职安全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7)赣州市范围外的投标单位应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二十天内出具的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如无法出具,则投标单位须提供其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机构)出具的不再出具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证明的正式文件复印件,且投标人须出具在二十天内无拖欠民工工资情况的承诺书;(8)外埠来赣的投标人应同时持有江西省住建厅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的原件或江西省建筑业协会保证金收据原件和江西省文物行政主管部门的进赣备案手续材料复印件。(9)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10)县外企业需提供在我县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子公司的“三证合一”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和子公司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工程款结算往来基本账户授权委托书(原件)(详招标文件附件)。注:开标时,各投标人还应提供上述所有证明材料原件供评标委员会评审(根据赣建招[2016]7号文规定,本项目投标人无需提供企业新版资质证书原件,但应提供新版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以便查询),否则按废标处理。
五、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符合上述规定,并有意对本工程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投标人于2016年7 月 26日至2016年8 月 1日(工作日内)上午09∶30——11∶30,下午14∶30——17∶00到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楼开标室购买文件,本工程招标文件资料费为400元/份,售后不退。
六、有关本项目招标的其它事宜:
1、本工程定于2016年8月17日15:00 在于都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七楼开标。
2、本工程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由拟派本项目的建造师或省级及省级以上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项目负责人担任。
3、有关本项目投标的其它事宜,请与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联系。
4、若招标人变更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等事宜,则在 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www. 07973g.com)发布相关信息,请潜在投标人近期留意该网站。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   于都县博物馆         法定代表人:谢芸华     
办公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政府大门右侧原公安分局三楼  邮政编码:342300     
联系人:        谢称英                    联系电话:13879778237  

招标代理机构:江西瑞林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郭学力   
办公地址:赣州市赣江源大道23-9号           邮政编码:   341000   
联系人:       曹艳红                   联系电话:15970703463     

监督单位:于都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0797-6333500         

报名期限: 2016-7-262016-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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