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次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条件 宁强县五丁路路灯亮化工程已由宁强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宁发改投资【2016】9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监理进行二次公开招标。 二、工程概况及招标范围 本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宁强县五丁路,安装太阳能LED路灯170盏,采用单臂双侧式布置,监理设一个标段。 三、资格要求 1、监理企业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项目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工程师资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参与监理投标的企业须由监理单位委托代理人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总监理工程师身份证、资格证书、信用手册(注册地在汉中市境外企业除外)原件供查验,并提交复印件一套。 2、未在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上注册的监理企业不得参与投标。 3、获取招标文件时间自2016年7月26日至2016年8月2日止(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节假日除外),地点在汉中市建设工程承发包交易中心一楼(电视塔西北角),联系人:何先生,联系电话:13084881200。 六、发布公告的媒体:汉中市招投标信息网、陕西采购与招标网及各界导报。
招 标 人:宁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代理机构:西安红城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