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吴县秀河公园绿化美化工程 招投标编码:SG1103G16005公告发布日期:2016-07-27 报名开始时间:2016/7/27 9:00:00报名截止时间:2016/7/31 19:55:00 报名地点孙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 招标代理机构: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电话:0456 8221838联系人:刘卓群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孙吴县秀河公园绿化美化工程 建设单位: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工程地点:解放路东、规划南环路北 招标范围:施工总承包 公告说明: 孙吴县秀河公园绿化美化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SG1103G16005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孙吴县秀河公园绿化美化工程已由孙吴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孙发改【2016】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孙吴县秀河公园绿化美化工程,位于孙吴县区,其中硬化铺装面积7202平方米,绿化面积6618平方米,公园景观改造,改善基础设施。 招标范围:设计图纸所示全部工程。 计划投资:720万元。 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2工程建设地点:解放路东、规划南环路北。 2.3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6 年 8 月 25 日,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 年 11 月 15 日,工期82日历天。 2.4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和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时最多不得超过一家(如同一公司具有独立法人的子公司同时两家以上报名以先后顺序为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本工程采取资格后审公开招标的方式招标,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才能被授予合同。 3.6其他要求:项目机构人员【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工长)、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安全员、质量员(质检员)必须为本企业正式员工,投标单位须出具由本单位为上述项目机构人员(5人)缴纳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原件(近3个月的)】。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企业(外省进入我省的施工企业,必须到黑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购买企业锁),请于 2016年7月27日至 2016年7月31日24:00时前,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hljztb.com/)监管系统内报名,不在监管网上报名或超过报名时限投标将被拒绝。潜在投标人在投标登记当时还须使用企业锁登录"黑龙江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监管系统"进行电子信息录入,投标人电子信息包括企业工商信息、企业资质信息、拟投项目班子人员信息(注册建造师 1人、施工现场技术负责人1 人、施工员(工长)1 人、质量员(质检员)1 人、安全员 1人及相关信息:如身份证号、岗位证书号等。潜在投标人必须保证企业锁内有符合拟投标项目招标公告相关要求且未被行业主管部门以任何方式锁定的项目班子人员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潜在投标人应对所登记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及时性、以及由此可能引发的一切后果负全责。凡未按规定在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录入电子投标信息的、或招标投标监管系统内投标项目班子成员信息与纸质投标文件不符的,均不得参加所投标工程的评标活动; 本项目投标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须在2016年8月22日13时30分至14时30分,在 黑河市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黑河市龙滨路21号)现场签字确认报名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投标将被拒绝。所有投标人报名递交投标文件后,不得退标。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建造师注册证书原件、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本人及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上述资料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于 2016 年 7月 27日至 2016 年 8月 1日,每日上午 9:00 时至 11:0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6:00 时,在孙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二楼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1000元,不计利息。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及资格审查证明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22日14时30分,地点为:黑河市城乡建设局一楼会议室(黑河市龙滨路21号)。 6.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2016年8月22日14时30分前,在开标地点递交投标文件以及所要求的资格审查证明文件(资格审查证明文件须单独报送)。开标时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建造师)和法定代表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开标时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代理人(建造师)有效的身份证原件(以证明其出席)、投标保证金银行转账凭证或网上银行转账凭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证件不符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参加招标投标活动的,按自动退标处理。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7.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http://www.hljztb.com)和《中国采购与招标网》( 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上发布。 8.通知 8.1 最高投标限价开标五天前发布;招标文件的澄清、补充通知,将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发布,发布方式均在黑龙江工程招投标网( http://www.hljztb.com/)上以补发公告形式发布,投标人自行在网上查阅、下载,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由于投标人未及时下载而影响投标人正常参与投标以及产生的其他问题和后果的,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孙吴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地 址: 黑龙江省黑河市孙吴县核心街 联 系 人: 张先生 电 话: 13359943577 招标代理机构: 黑龙江省锦融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黑河市龙科街70号 联 系 人:庞洪新 电 话: 0456—8221838 电 子 邮 件:HJRZ1838@163.COM
2016 年 7 月 27 日
工程描述: 结构形式: 预计合同额(万元):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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