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3212831607190201项目名称南郊苗圃绿化工程 标段编号3212831607190201-BD-001标段名称施工 招标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工程所须资金来源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 标段具体信息
申请人可申请的最多标段数 报名地点 公告发布日期 计划开工时间计划竣工时间 公告开始时间2016年7月28日公告结束时间2016年8月2日 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拟选报名人员资质等级 企业业绩、信誉 项目经理(总监)/建造师业绩、信誉 其他条件 公告信息 南郊苗圃绿化工程的施工招标公告 (编号:32128316071902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南郊苗圃绿化工程已由泰兴市人民政府 以市政府关于下达2016年度城建交通重点工程建设计划的通知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现委托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负责招标事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及付款方式 2.1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江平路西侧南郊村。 (2)规模: 南郊苗圃绿化工程:绿化面积约20152平方米 。 (3)计划开工日期:2016年8月10 日 招标工期:60日历天。 (4)招标参考价: 102.78 万元。 2.2招标范围 图纸及清单中注明的南郊苗圃绿化工程。 2.3付款方式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付工程款的50%,待养护、一年缺陷修补,成活率达到98%后付30%,余款在第二年养护结束、验收合格并经审计后付清。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城市园林绿化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园林绿化专业中级职称]或者[园林绿化专业高级职称]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二级](含)以上或者[市政公用工程建造师临时二级](含)以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 (2)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必须是原合同工期已满且自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是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且经建设单位同意已经办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的。 注:以上在建工程是指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负责人职务。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投标人或拟派项目负责人应具备其他要求: (1)业绩:无要求; (2)其他:项目负责人是建造师的,必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项目负责人是园林绿化专业工程师或高级工程师的,则无需提交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若职称证书未显示园林绿化专业,则按《建城【2009】157 号第五(七)条》执行,提供相关毕业证书、职称证书、结业证书等证明材料。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不良行为记录公示在公示期内。 (2)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以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函为准)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失信严重程度为严重的,且在惩戒期内的。(详见苏建规字[2016]3号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使用“江苏CA数字证书”登录“泰兴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www.txprtc.com)”,点击本招标公告中的“招标文件下载”按钮,完成招标文件网上支付后,在下列时间内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时间: 2016年7月 28日 0:00时起,至2016年 8月2日 0:00时止。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5. 评标办法 5.1本工程采用 资格后审 的方式确定投标人,具体审查条件见附件一。 5.2本工程采用 抽签定标法 确定中标单位,中标价为参考价下浮 16 %,中标价为 86.34 万元,具体评标定标办法详见附件二。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泰兴市园林绿化管理处 联系人:唐亚武 招标人地址:泰兴市国庆路6号 电话:0523-87639667 招标代理:泰兴市永信工程造价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茅 莘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泰兴市政务服务中心532室 电话:052387766859
日期:2016年7月 28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条件: 1、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2、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授权的一般投标事务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 4、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书或园林类职称证书、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证; 5、主要施工人员证书(技术负责人等、技术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或工程师以上职称); 6、拟派施工项目负责人及项目部组成人员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关于社会保险证明材料的格式、查询方式等事项,请登陆http://www.txcetc.com查询泰建招〔2014〕08号文《关于明确投标人提交社会保险证明材料要求的通知》; 7、提交检察机关出具的投标人和拟派项目负责人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 8、近两年(2014、2015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评标办法及标准: 评标办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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