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丽江市名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室外景观工程已由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丽江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丽江市名特产品展示展销中心室外景观工程,建设地点位于古城区庆云路与丽鹤路交叉口,总投资约1227.96万元,建设规模约90万元,工期:90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施工图所示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参与本工程项目经理必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贰级以上(含贰级)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 3.2本次招标不接受本项目的设计单位和监理单位及以上述两个单位存在隶属关系的施工单位提出投标申请。 3.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严禁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4.资格审查 4.1本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5、申请报名 凡有意申请者,请携带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一份复印件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报名。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 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至2016年8月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09时00分至11时30分,13时30分至16时30分,在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购买招标文件。 6.2 招标文件费每套售价人民币壹仟贰佰元整(¥1200.00元),售后不退。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19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 7.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申请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及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上同时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丽江市供销合作社社有资产管理中心 地址:丽江市庆云路
招标代理机构: 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丽江分公司地址:丽江市古城区庆云路东段锦上城西区25栋 联系人:彭惠源 联系电话:0888-5186508
报名地址:丽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工程建设交易服务科(丽江市古城区民航路2号) 联系人:黄丽军 联系电话:0888-510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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