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阜康市城关镇东片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已经由阜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阜发改投资(2016)261号”备案。招标人为阜康市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阜康市城关镇东片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计划投资额为1123.00万元,评标办法为综合评估法(工程量清单计价方式)。本工程拟采用资格预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报名人参加投标,若报名家数小于15家,则自动变成“资格后审”。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阜康市区 2.工程规模:(准噶尔路K1-300至K0-700)绿化工程:乔、灌木种植面积9580平方米。绿化土方工程:挖方量为6985立方米,回填量为10156立方米。绿化喷灌管网改造工程:铺设长度600米,铺设面积为9580平方米。花岗岩路沿石:4014米。绿化带白色栅栏:1397米。绿道系统:1056平方米。非机动车道:1056平方米。沥青混凝土道路:5407平方米。园林铺装工程:人行道铺装2959平方米。园林小品及配套设施:智能垃圾回收站2座、智能公厕1座、成品坐凳13组、垃圾桶8组。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标段编号标段名称招标范围工期(天) FKS2016072701700201004阜康市城关镇东片区景观提升改造项目施工第二标段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80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等级及范围:[城市园林绿化二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要求: 四、投标 1.报名时间:从2016年07月28日 10时00分到2016年08月01日 20时00分 2.投标地点:网上 五、资格预审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2016年08月02日至2016年08月11日,每日上午10:00至 ,下午至20:00 2.领取地点:网上 六、其他说明 1、 投标人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的单位及自然人不允许参加投标。 2、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7月28日10:00时-2016年8月1日20:00时(北京时间)在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http://www.xjjsxx.gov.cn/)上报名。 3、报名的同时需缴纳投标保证金,施工第二标段CJ20160926投标保证金22万元; 4、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时间为(2016年7月28日-2016年8月1日23:59分),投标人应充分考虑资金到账时间,在规定的时限前自行办妥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投标保证金的缴付时间以电汇凭证和网银对账单上的时间为准,超过缴纳的时限缴纳投标保证金视为报名无效。 5、投标保证金必须采用电汇或网银转帐的方式,由投标单位基本账户汇至昌吉回族自治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昌吉市建国西路支行,开户行行号:104885001092,帐号:107648048696),不得以现金和其它形式缴纳,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它机构名义缴纳,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需在进帐凭证上明确资金用途和投标项目名称,并注明联系人及电话,以便查对核实。投标人在缴纳投标保证金后持单位基本户开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和保证金汇款凭证到昌吉州建设工程招投标监督站换取缴纳凭证,作为确认报名的依据。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当投标申请人不满十五家实行资格后审,当投标申请人在十五家及十五家以上的实行资格预审。实行资格预审的,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若报名家数不满15家,请于投标报名截止后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施工第二标段招标文件费为2000.00元。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昌吉日报、西部庭州网、新疆建设工程信息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招 标 人:阜康市宏达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新疆建业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阜康市地 址:昌吉市北京南路25-1号 邮 编:831500邮 编:831100 联 系 人:黄艺伟联 系 人:许园园 电 话:13779861555电 话:0994-6551882 传 真:传 真:0994-6551880 电 子 邮 件:电 子 邮 件:xjcjjy@126.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