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编号: | 2633398 | ||||||||||||||||
招标类型: | 工程招标 | ||||||||||||||||
地 区: | 山东 | ||||||||||||||||
工程名称: |
山东青岛金沙县城新城区箐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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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简介: |
招标公告 金沙县城新城区箐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项目管理公司)(二次招标)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金沙县城新城区箐河生态公园景观工程(项目管理公司) (二次招标)(项目名称)已由金沙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金发改投资〔2013〕26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金沙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地方政府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以公开招标的形式对选择本项目的项目管理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金沙县西洛街道办事处中心社区、金槐社区; 2.2 建设规模:长约3.65公里,宽度约450米,整体呈带状形态,面积约141公顷,建设内容包括景观绿化、种植、小品、设施及景观建筑、园路铺装、给排水以及电气等专项内容; 2.3 项目总投资:51998.75万元; 2.4 合同估算:201.28万元; 2.5 项目管理服务期:从可行性研究起到竣工验收备案之日止;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全过程项目管理服务,代替建设单位行使委托范围内的项目建设管理职能。 2.6 标段划分:本项目管理招标全部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甲级和园林绿化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投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必须提交联合体协议,联合体牵头人应为具备市政公用工程项目管理资格甲级的咨询单位,联合体成员应为具备园林绿化施工一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单位,由牵头人之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为联合体授权代表执行联合体有关的决议,以联合体名义处理与本项目相关的事务;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6年8月1日9时00分至2016年8月5日17时00分(不少于5日,法定公休日、节假日除外,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可接受报名),每日9: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http://zb.bjggzy.cn/ggzy/)内报名并缴纳标书费,并于开始报名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4.2逾期未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的,责任自负。 4.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年8月22日9时30分,地点为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毕节市七星关区学院路(东客站旁)金帝豪庭二楼。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贵州省招标投标网、贵州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及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jggzy.cn/)上发布。 7. 其他注意事项 7.1标书费、投标保证金请统一交至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户名称: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专户) 帐号:17710121050000418 开户银行:贵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毕节分行。 7.2招标文件费接受公司或个人账户转账(不接受现金),且确保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保证金必须从投标公司基本账户转入,且确保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并完成系统绑定,否则,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咨询电话:0857-8317252 7.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业务系统内完成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签到手续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开标过程中,按要求未能在20分钟内完成解密的投标人,视为自动放弃。 7.4 投标人应随时关注毕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bjggzy.cn/)及业务系统发出的文件澄清与更正通知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上网查询,后果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7.5 投标人网上缴费请认真查看“投标单位网上操作手册”。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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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期限: | 2016/8/1至 2016/8/2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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